根据市教育局、市编办等六部门《关于学校安全保卫人员配备事宜的通知》(市教通〔2011〕173号)和市编办核定市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人员编制,为保证市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人员实时到位,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人员。为使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时明(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陈 静(市人资社保局副局长)、薛月琼(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马从容(市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人事科,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实施。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录用名单制度,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流程进行。
三、招聘单位及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市直中小学幼儿园保卫人员计划数43名(具体招聘计划见附表)。
四、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男性。
2、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社会治安工作。
3、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纹身;双侧单眼裸眼视力3.5以上。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68年11月15日至1995年11月15日期间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
2、有流氓、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3、直系血亲中有被判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4、曾被公安机关辞退和开除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其他因素不宜报考的。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报名时间:2013年12月9-13日,报名地点: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费:100元。
(二)报名资料: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和报名同时进行。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报名。
报名者《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不得委托他人报名。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七、考试及开考比例
考试只进行面试,开考比例为1:1.5,由市教育局组织。面试内容为安保人员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2013年12月15日。
八、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结果当场确认。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2013年12月17-18日。
九、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同时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考察政审内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考察政审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
考察政审出现空缺时,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政审于2013年12月20日前完成。
十、公示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校内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
公示期满,对公示期间接到的举报进行核实,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有不得报考情形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依次递补。
十一、工作待遇
1、为学校临时聘用工勤人员。
2、每月工资1800元。社会保险按有关规定缴纳。
3、统一配发协勤服装、标识、装备等。
十二、纪律监督
学校招聘工作接受市教育局、市人资社保局、市公安局和社会各界监督。
十三、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六盘水市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人员招聘计划表(联通216附件)
六盘水市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人员招聘计划表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计划数 |
1 | 实验二中 | 3 |
2 | 民职校 | 2 |
3 | 民中 | 4 |
4 | 市一中 | 8 |
5 | 市二中 | 2 |
6 | 市三中 | 12 |
7 | 市六中 | 2 |
8 | 市十一中 | 4 |
9 | 市一小 | 1 |
10 | 市二小 | 2 |
11 | 市特校 | 1 |
12 | 市一幼 | 1 |
13 | 市三幼 | 1 |
合 计 | 43 |
六盘水市教育局\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盘水市公安局
201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