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要加强公开招聘工作统筹,改进和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组织方式,坚持地方、部门统一组织与事业单位自主组织相结合,防止和解决招聘工作过于分散带来的问题。明确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较低等级岗位原则上由主管部门集中组织公开招聘,地方事业单位分层级、分类别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同时提出,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以及其他规模较大的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可以按规定自主组织开展公开招聘。
《通知》提出,要严格招聘程序要求,优化岗位条件设置和资格审查工作,增强招聘考试针对性和科学性。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实施招聘,规范招聘信息发布工作。合理设置岗位资格条件,明确学科专业等要求,实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制度,严格规范进行资格审查。切实提高命题工作质量,严格考场管理,确保面试工作公平公正。
《通知》强调,要严明招聘工作纪律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不得自行制定面向特定人员的专项招聘、加分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倾斜政策,不得随意扩大国家规定的倾斜政策范围。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收取考试考务费用和支出开展工作所需经费。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严重违纪违规问题和典型案例及时进行通报。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点击查看)
(信息来源:http://rsj.trs.gov.cn/gzdt/xwdt/202409/t20240905_856658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