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成绩排名及拟进入下一环节名单
按照《公告》有关规定,报考人员须参加完规定的考试(笔试、面试)项目。笔试、面试成绩各以50%计入总成绩(成绩折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排名及拟进入下一环节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最后1名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体检必须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部门或医院出具的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情况。考察中,发现有违纪违法及其他不宜录用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其他事宜
1.若对考试总成绩排名及拟进入下一环节名单有异议的,请于2024年10月18日下午17点前向罗甸县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2.体检、考察等环节工作由罗甸县斛兴街道办事处按规定组织开展,不再另行发布公告;
3.罗甸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相关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咨询电话:
罗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4-7621132
罗甸县斛兴街道办事处:0854-4801275
附件:罗甸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综合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名单.xls(点击下载)
罗甸县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14日
(信息来源:http://www.gzluodian.gov.cn/zwgk/xxgkml/zdlyxx/jycy/202410/t20241014_859383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