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定县2024年县直部门(含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基层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简章》等有关规定,现将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笔试对象
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进入笔试环节,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4年11月1日上午9:00-11:00。
(二)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准考证领取
(一)领取时间:2024年10月3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
(二)领取地点:各考调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三)注意事项。领取笔试准考证时,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笔试资格。本人不能按时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的,可委托他人于规定时间内代领,代领人代领时须携带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须委托双方签字盖手印)。
四、笔试注意事项
(一)笔试当日,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证件不齐、过期或无效的不得参加考试。未参加考试的,取消其下一环节资格。
(二)考生须遵守考试规定和纪律,除携带钢笔或黑色水性笔、2B铅笔、橡皮擦等考试用文具外,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得带入考场。
(三)笔试开考30分钟以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四)笔试考场规则参照附件3执行,请考生认真阅读,按照要求参加考试。
五、其他事宜
公开考调笔试及其他事宜按照《贵定县2024年县直部门(含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基层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简章》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进入笔试环节人员名单.xlsx(点击下载)
2.考调单位联系方式.xlsx(点击下载)
3.考场规则.docx
一、在考试前30分钟,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进入考场,进入考场时请认真核对考点、考场和座位号,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放在桌面上。
二、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三、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开考后考生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四、严禁将手机、计算器、智能手表、智能手环、蓝牙耳机等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有关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将上述各种设备带至座位的,一律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试卷发放后,考生须首先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用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不得做其他标记。
六、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七、考生应严格按照试卷和答题卡中的要求作答。客观题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规定答题区域按正确方式填涂,主观题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规定答题区域作答,作答字迹清楚工整。未按正确方式作答或未在规定答题区域作答的,作答无效,均按零分处理。
八、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考生有义务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考试试卷和答题信息、不被他人抄袭。若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律按相关规定处理。
九、考生不能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也不能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若有违反,一律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考生交卷时应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损坏试卷、答题卡,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若有违反,一律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将试题内容进行抄录、复制、传播。
十二、考生须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十三、请再次核对本人考场及座位号,如坐错位置,请立即报告,若考试开始后发现,一律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四、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及人事考试纪律要求等相关考试规定并严格遵守。
贵定县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28日
(信息来源:https://www.guiding.gov.cn/xwdt/tzgg/202410/t20241028_859917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