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惠水县好花红镇人民政府好花红景区保洁卫生工作员1人;好花红景区接待员2人。
三、工资福利待遇
按公益性岗位有关规定执行,购买社会保险(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实行合同一年一签制,累计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可以延长至退休),服务期从签订聘用合同起计算,用人单位每年按规定组织年度考核,考核合格后续签合同。
四、工作职责
惠水县好花红镇人民政府好花红景区保洁卫生工作员:负责景区区域内环境卫生等相关工作。
惠水县好花红镇人民政府好花红景区接待员:办负责好花红景区解说和景区接待工作。
五、报名条件及报名方式
(一)惠水县好花红镇人民政府好花红景区保洁卫生工作员。
1.报名条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且持有《就业创业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劳动年龄内,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男年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3)持《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5)失去土地的农民及难以安置的退捕渔民转为城镇常住人口的失业人员;
(6)省政府同意确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1.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2.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3.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4.学生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5.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7)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的失业人员(即零就业家庭成员);
(8)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2.报名时间:2024年11月8日- 2024年11月29日。
3.报名方式:报名方式采取电话报名及现场报名进行,面试通过后经公示无异议录取。报名电话:0854-6424230,联系人:雷丽,现场报名地点:惠水县好花红镇人民政府四楼党建办公室。
(二)惠水县好花红镇人民政府好花红景区接待员。
1.报名条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且持有《就业创业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劳动年龄内,高中以上学历优先,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2)持《残疾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失去土地的农民及难以安置的退捕渔民转为城镇常住人口的失业人员;
(5)省政府同意确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1.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2.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3.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4.学生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5.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6)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的失业人员(即零就业家庭成员);
(7)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2.报名时间:2024年11月8日- 2024年11月29日。
3.报名方式:报名方式采取电话报名及现场报名进行,面试通过后经公示无异议录取。报名电话:0854-6424230,联系人:雷丽,现场报名地点:惠水县好花红镇人民政府四楼党建办公室。
六、其他注意事项
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学历证及其他相关证件,交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8日
(信息来源:https://www.gzhs.gov.cn/xwdt/tzgg/202411/t20241108_860438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