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期: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3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向有关部门(县监察、人社部门)反映,以便在有效期内核实处理。
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体检由榕江县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进行。由指定的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2.在体检过程中,体检考生对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复查结果由现场监督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和复查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监督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认可体检考生检查和复查结果。体检结束后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对于不能当场得出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如出现体检异常情况,须延伸检查的,由体检医院商榕江县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延伸检查,并在3日内组织考生延伸检查。延伸检查只进行一次。
请广大考生及时查阅“榕江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rongjiang.gov.cn/)”上发布的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等相关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0855-3921422(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5—6622031(榕江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附:《榕江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综合成绩排名及入围体检名单》。
榕江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综合成绩排名及入围体检名单.pdf(点击下载)
榕江县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11日
(信息来源:https://www.rongjiang.gov.cn/xwzx_5903512/gsgg_5903517/202411/t20241111_860508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