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时间及对象
(一)体检时间:2024年12月2日(星期一)
(二)体检对象:根据招聘简章规定,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综合成绩名次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名单详见附件)。
二、有关事宜
(一)体检集中时间及地点。进入体检环节考生须认真查阅本公告及附件,务必于2024年12月2日(星期一)上午8:30前到达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兴义市向阳路二巷5号)集中,统一前往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无故未按时到达的考生,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费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费用由体检医院按有关标准据实收取(请考生自备现金)。如需复检,复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有关标准据实收取。
(三)体检持证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参加体检,如《笔试准考证》遗失的考生,请于11月29日下午14:30至17:00到州卫生健康局二楼基层卫生科补办,证件与本人不符的,不得参加体检。
(四)体检规范及标准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贵州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注意事项
(一)对在体检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二)体检前3日内,请考生不要进食高脂肪和油腻食物,以保证血液化验的准确性;不要饮用酒类及其他含酒精的饮料,避免剧烈运动。
(三)体检前1天晚22:00后须空腹,禁食、禁水。请注意休息,不要熬夜。
(四)体检当日早晨,请勿饮水和进食,待做完部分检查项目(采血和B超)后方可进食。
(五)女性受检者生理期主动向妇科医生说明;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务必事先告知我单位体检带队人员和体检医生,勿做X光检查和妇科检查,如隐瞒身体状况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考生须注意个人卫生,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六)体检时请穿宽松、易穿脱的衣服,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女性避免穿塑身衣、连体袜、连体衣。
(七)体检过程中,如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增加项目进一步检查才能做出诊断的,由我单位安排考生进行检查。体检结束后,考生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应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我单位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本次体检工作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0859-3668500、3228992
监督电话:0859-3232508
附件:黔西南州2024年下半年专项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体检人员名单.xlsx(点击下载)
(信息来源:http://www.qxn.gov.cn/zwgk/zfjg/zwsjkj_5135241/bmxxgkml_5135244/bmgg_5135250/202411/t20241128_861465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