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卫生系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及《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24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铜仁市碧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机制(以下简称“区招聘工作专项机制”)研究实施,招聘机制下设办公室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机制办”),具体负责公开招聘日常工作。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24名,其中WS07、WS08、WS09岗位为事业编制,其余岗位为员额备案编制。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详见《2025年铜仁市碧江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等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及拟报考岗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6.报考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2006年12月1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1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或具有岗位对应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7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并符合国家和贵州省有关规定的身体条件。
8.具有胜任所报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能力素质和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碧江区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毕业生(含2025年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和截止到2024年12月16日仍在服务期内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含2024年招聘已签约的)。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经人民法院决定纳入的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人员。
8.聘用后的岗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情形的。
9.不符合岗位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11.在读的非2025届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统一在“碧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bjq.gov.cn)、“碧江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
六、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要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选择符合本人的岗位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并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应在2024年12月16日9:00至12月20日17:00期间登录网址“https://zk.x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3082”并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2025年铜仁市碧江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100KB)。报考申请提交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注: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审核未通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需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后,考生将不能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若不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三)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9:00至12月22日12:00。
1.资格初审在“机制办”的统一组织下,抽调有关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审核。
各招聘单位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审核,要对照《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4年12月20日17: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如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通过了资格初审并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报考人员提出书面申请,经“机制办”审核同意后进行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在2024年12月20日17:00前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其他信息有误的,须本人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机制办”同意后进行修改。
3.2024年12月20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24年12月21日17:00前进行修改,招聘单位于12月22日12: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因联系电话不准确、不通畅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12月16日9:00至12月22日17:00期间登录网址“https://zk.x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3082”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试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缴费时间截止后,如出现某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则对该岗位招聘人数按比例予以调减或取消(岗位代码WS03、WS12岗位为急需紧缺专业技术岗位,不受比例限制)。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数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机制办”同意后,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无适合岗位或自愿放弃改报的,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机制办”同意后,予以退费。
(四)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2025年1月16日9:00-1月19日9:00期间登录网址“https://zk.x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3082”打印笔试准考证。
注:《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七、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
(一)笔试科目
岗位代码WS05、WS17岗位笔试科目为《护理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护理类专业基础知识》;岗位代码WS02、WS06、WS08、WS09、WS10、WS11、WS12、WS15岗位笔试科目为《中医基础理论知识》,考试范围为《中医基础知识》;岗位代码WS07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其余岗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医学基础知识》。分值均为100分。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25年1月19日9:00-11:00。
考试结束前,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地点:铜仁市碧江区,具体地点等相关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若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笔试时间,则另行公告。考生进入考点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三)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碧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bjq.gov.cn)、“碧江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请密切关注。
八、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机制办”统一组织并明确专人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人员按照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同一岗位末位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达不到1:3比例岗位的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三)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需持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及《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2025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招聘岗位所需相应资格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取得国外、香港、澳门学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工勤人员及碧江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国有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成为国有企业或碧江区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或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资格。
以上材料请用A4纸印制;按顺序准备,以便查验。
(四)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具体审查人签署意见并签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规定时间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同一岗位末位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机制办”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注: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九、面试及考试总成绩计算
面试工作由“机制办”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60分为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再作加试(面试),以加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医院由“机制办”指定区(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执行。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作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注:根据规定,体检时已怀孕的考生,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不作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行考察,如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考察合格的,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作出结论。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机制办”负责组织,各招聘单位负责具体考察工作。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实守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在职考生考察要注重工作实绩,应往届毕业未就业的考生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把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行等情况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放弃考察、考察中发现有不得报考或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是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4.不符合招聘对象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截止到2025年7月31日,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材料的。
6.聘用后的岗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其他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十二、聘用审批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碧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bjq.gov.cn)、“碧江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二)公示期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填报《贵州省市州及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表》,按人事管理权限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三)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1年试用期)。最低服务期内未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不得辞职或调出区外;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辞职或调出区外的,须按聘用合同的约定事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三、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委监委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有违反,经查实,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工作失职、渎职和违纪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招聘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四、其他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合简章和岗位表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二)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考察,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三)本次招聘岗位的专业参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和有关政策规定设置。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也不组织举办或委托其他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五)本方案由碧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机制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碧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机制研究确定。
(六)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 0856-5237677、0856-5235716(铜仁市碧江区卫生和健康局、铜仁市碧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监督电话:0856-5223471(铜仁市碧江区纪委监委信访室)
附件.2025年铜仁市碧江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点击下载)
铜仁市碧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机制办公室
2024年12月4日
(信息来源:https://www.bjq.gov.cn/zwgk/rsxx/rszl/202412/t20241204_863032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