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本次聘用在贞丰县2024年择优聘用年度考核优秀的“三支一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聘用办”),由“县聘用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次聘用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然撤销。
二、聘用对象及原则
(一)聘用对象
聘用对象为2022年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在贞丰县乡(镇)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服务期年度考核中获得1次及以上优秀档次的人员。聘用对象详见贞丰县2024年择优聘用年度考核优秀的“三支一扶”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附件1)。
(二)聘用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基本原则。
三、聘用程序
按照发布方案、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备案等程序进行。
四、体检
2022年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在贞丰县乡(镇)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服务期年度考核中获得1次及以上优秀档次的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由“县聘用办”牵头,涉及乡镇参与负责组织实施,须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组织实施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工作于2024年12月12日开展,体检事宜详见贞丰县2024年择优聘用年度考核优秀的“三支一扶”人员体检须知(附件2)。
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县聘用办”书面提出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自动放弃体检的人员应在通知体检前书面提交放弃体检承诺书,逾期不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县聘用办”牵头,涉及乡镇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党管人才,凡进必审”的原则,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考核情况,是否符合聘用条件的相关要求,并查阅档案确认是否符合聘用。
本次考察参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要求执行。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考察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服务期间受处分影响期未满或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人事档案不符合组织人社部门相关要求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职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贞丰县人民政府网人事信息专栏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程序行文聘用,并报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一)聘用人员在贞丰县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三支一扶”服务期2年),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申请调出贞丰县(含参加县外考调、借调、借用、跟班学习等)和申请解除聘用合同(辞职),不得参加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若有违反,视为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相关违约责任事宜在聘用合同内另行约定)。不愿意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聘用资格。
(二)不再约定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监督
本次聘用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按照《方案》规定开展聘用,严禁擅自更改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构成回避关系的工作人员,须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聘用对象,无论进入到聘用的任何环节,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体检、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徇私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事宜
(一)若对贞丰县2024年择优聘用年度考核优秀的“三支一扶”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有疑问的,须于2024年12月11日下午18:00前向“县聘用办”书面反映,逾期反映,不再受理。
(二)根据乡镇空编情况,本次聘用岗位具体为:者相镇综合治理服务中心(管理岗位)、长田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位)、挽澜镇综合治理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位)、连环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位)。
(三)本次聘用不再组织聘用对象选择聘用单位,原则上聘用到原服务乡镇,拟聘用公示期满后,按程序和规定聘用备案。
(四)本《方案》解释权属贞丰县2024年择优聘用年度考核优秀的“三支一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五)未尽事宜,由贞丰县2024年择优聘用年度考核优秀的“三支一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9-6617160(贞丰县人力资源发展中心)
监督电话:0859-6610416(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附件:1.贞丰县2024年择优聘用年度考核优秀的“三支一扶”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2.贞丰县2024年择优聘用年度考核优秀的“三支一扶”人员体检须知
一、体检时间
2024年12月12日。
二、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对象于2024年12月12日上午7:50开始进入原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大院集中,上午8:10仍未到达指定地点的体检对象视为放弃体检。
2.体检前2天内,请体检对象不要进食高脂肪和油腻的食物,以保证血液化验的准确性;体检前1天晚22:00后须空腹,禁食、禁水。请体检对象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及其它含酒精的饮料,不要剧烈运动。体检当日早晨,不要饮水和进食,做完部分检查项目(采血和B超)后方可进食;女性体检对象生理期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生理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体检对象,务必事先告知引领工作人员和体检医生,请勿做X光检查。如隐瞒身体状况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体检对象本人自行承担。体检对象要注意个人卫生,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3.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现场交给体检医院(由于体检期间要将体检对象的手机统一管理,建议体检对象自行准备现金300-400元)。
4.参加体检的体检对象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参加体检,证件与本人不符或体检对象未带证件的,不得参加体检。请体检对象务必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提前做好准备;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或不能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的,取消体检资格。
5.体检过程实行封闭式管理,体检对象自体检当日集中报到起至体检结束,一律禁止以任何理由使用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一经发现,暂停其后续体检项目,并取消该体检对象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6.体检结论将在贞丰县人民政府网人事信息专栏(http://www.gzzf.gov.cn/zwgk/zdlygk/rsxx/zpxx/)进行公示,不再电话通知体检结论相关事宜,请各位体检对象密切关注。
7.对在体检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贞丰县2024年择优聘用年度考核优秀的“三支一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7日
(信息来源:https://www.gzzf.gov.cn/zwgk/zdlygk/rsxx/zpxx/202412/t20241207_863141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