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绩如下:
张文艳 81.5分
潘 鑫 80分
胡雪梅 80.5分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限12月12日—12月18日(共计7日)
三、受理电话:
0854-2872001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瓮安县建中镇人民政府反映,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反馈的情况经查证后不属实的,按程序进行下一环节。
瓮安县建中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1日
(信息来源:http://www.wengan.gov.cn/xw/tzgg/202412/t20241212_863519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