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条件
(一)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敢于同不正之风作斗争。
(二)熟悉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热心志愿者服务等公益活动。
(三)工作认真负责,服务意识强,善于联系群众,民主作风好,有一定的代表性,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
(四)具备与履行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职责相适应的健康状况、综合素质和能力等。
二、主要任务
(一)对全州各级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进行日常监督,发现并及时反馈医保基金使用违法违规行为线索。
(二)对全州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医保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过程中依法行政、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完善医保政策、优化医保管理、强化基金监管等建议。
(三)根据医疗保障部门安排部署,积极参加宣传、培训、研讨、监督检查等活动。
(四)主动宣传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医疗保障知识。
(五)广泛听取、了解和收集社会各界对医保工作的意见、建议,并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及时反馈。
(六)关注民声舆情,反映社会各方对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主动参与网络和媒体互动,弘扬正能量。
三、报名方式
按照自愿原则,通过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等方式报名,有意向者请于2025年3月31日前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报名申请。
方式一:邮寄报名。将《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报名表》邮寄至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地址:兴义市延安路57号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申请办理报名手续。
方式二:电子邮件报名。将《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报名表》发至邮箱qxnybjjjg@163.com,申请办理报名手续。
方式三:现场报名。将《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报名表》现场提交至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兴义市延安路57号3楼),申请办理报名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州医保局综合考察和审核遴选候选人,确定后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颁发社会监督员聘书,聘期两年,期满后根据情况续聘或另聘。
(二)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工作为公益属性,自愿、无报酬,以社会监督员身份参加相关活动。
(三)社会监督员提供欺诈骗保违法违规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照《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 黔西南州财政局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859—3222984。
附件: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报名表.docx(点击下载)
黔西南州医疗保障局
2025年3月3日
(信息来源:http://www.qxn.gov.cn/zwgk/zfjg/zybj_5135355/bmxxgkml_5135358/cxzgyb/202503/t20250306_869927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