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人社发〔2021〕21号)和《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八部门关于印发〈黔南州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细则〉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自愿报名”的方式公开招聘2025年第一批就业帮扶专岗人员,现将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数量
本次计划招聘30名就业帮扶专岗河道保洁员。
二、岗位简介
(一)岗位类别:普通岗位。
(二)岗位名称:就业帮扶专岗
(三)工种及职责:
河道保洁员:负责河道的日常管理和养护,及时打捞和清理河道内及河道两岸漂浮物、垃圾和水生植物;发现未成年人私自下河戏水的,及时制止并劝离;向村民宣传有关河道管理的规章制度,制止单位和个人向河道内和河岸边坡上倾倒生活、建筑垃圾、排放污水及各类有毒有害物质;制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建、乱占、乱采和乱堆等行为,并第一时间向上级相关管理部门汇报;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监督,定期向村级、镇级汇报河道管理情况,并提出建议。
(四)工作时长。每月工作时间累计不低于10天且累计不低于20个小时。
(五)补贴标准。每人每月400元,并为在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六)人员管理。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管理原则,用人单位履行管理主体责任,与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的服务协议,建立人员基础档案,报镇人民政府备案并上报县水务局,做好日常监督管理以及补贴申报工作。
三、安置对象
(一)安置条件
辖区乡村范围内(含易地搬迁安置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稳定就业的乡村常住人口,主要包括以下类别:1.脱贫劳动力;2.易地搬迁劳动力3.农村低收入劳动力;4.零就业家庭劳动力;5.持《残疾证》的劳动力;6.乡村大龄劳动力(女年满45周岁及以上、男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劳动力);7.其他类型乡村就业困难人员。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安置
1.有犯罪行为且正在受到刑事处罚的;2.不符合安置对象条件的;3.身体条件已经不能适应工作、无法正常履职的;4.已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创业2个月以上且月收入不低于荔波县最低工资标准;5.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6.跨县务工的;7.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8.担任其他公益性岗位,享受其他公益性岗位补贴的;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2025年3月19日至 3月26日(7天)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应聘。2025年3月19日至3月26日期间,符合安置对象到所在村(社区)村(居)民委员会报名申请。
(三)审核。各村(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对申请对象进行条件审核,审核通过,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后,将通过评议人员的申请汇总表报镇人民政府审核,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后报县水务局批复。
(四)发布聘用公示。用人单位对符合条件的拟聘人员向社会公示7天,接受社会各方监督。
(五)办理聘用手续。各村(社区)村(居)民委员会按程序与聘用人员签订最长期限不超过一年的服务协议,组织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后上岗。
荔波县甲良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9日
(信息来源:https://www.libo.gov.cn/xzjd/jlz/zfxxgk_5718375/fdzdgknr_5718378/shjz_5718390/202503/t20250319_872022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