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威宁自治县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县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资格复审工作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5月20日至5月21日(9:00-17:30)。
2、资格复审地点:威宁自治县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五里岗工业五路、政务服务中心往工业四路方向100米左右处)。
3、递补复审时间:各岗位根据资格复审工作开展情况可实时启动递补复审工作,截止时间为5月23日下午17:30。
注意:5月23日递补复审地点为威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威宁自治县海边街道明珠大道人社大楼12楼<坐电梯上11楼步行到12楼>)。
联系电话:0857-6232557。
三、资格复审对象
按照《招聘简章》的有关规定,资格复审对象为取得有效笔试成绩,在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威宁自治县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1)。
四、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1.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的本人《报名信息表》2份。
2.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
3、报考岗位所需有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4、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但在考察环节时,必须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5、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含专业认证)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含专业认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6.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在编在职(在岗)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7.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8.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报考定向招聘等岗位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一般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考岗位要求取得教师资格、医师资格等资格的,需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教师岗位的2025届毕业生暂未提供教师资格证的,可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证明材料,但在考察环节必须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2)报考岗位要求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须提供规培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5年规培结业的,可提供规培合格证明)。
(3)报考限威宁自治县户籍(生源地)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户口簿复印件〈含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1份并出示原件审核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或威宁自治县教育局出具的生源证明)。
(4)报考定向招聘“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须提供“基层项目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威宁自治县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1份(证明均须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服务年限及年度考核情况)。
(5)报考定向招聘“生源地或兵源地为威宁自治县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人员,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退伍证》复印件须经威宁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盖章确认)。
(6)报考定向招聘“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岗位的,需提供所属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亲自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任职文件1份;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经县委组织部审核的书面证明一份,村(社区)主任、副主任经县民政局审核的书面证明一份;还须提供由所属乡镇(街道)出具的连续任村干部满3年(含3年)以上且仍在职的证明。
(7)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应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交入职承诺书。
(8)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时必须亲笔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
(9)留学归国、高校自设学科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报考人员,提交《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4)。
五、有关事项及要求
1、原则上要求资格复审对象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若因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办理资格复审手续的,需同时提供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责任由资格复审对象本人承担。
2、资格复审人员须关注资格审查相关公告,如因资格复审人员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复审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的,应向招聘单位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招聘单位应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和做好短信记录备查。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保持通讯畅通,并在现场资格复审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招聘单位在资格复审期限内无法与考生联系且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3、招聘单位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在《报名信息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从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对象由招聘单位通知,不再另发递补复审公告。递补人员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递补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在接到递补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放弃递补资格。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招聘单位应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和做好短信记录备查。资格复审递补在资格复审递补期内开展,资格复审递补期结束后不再递补。
4、招聘后续各环节的信息都将在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请及时拨打有关咨询电话进行了解。同时,招聘单位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辅导班,请考生不要受虚假信息的影响,以免上当受骗。
5、招聘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招聘资格;若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咨询电话:0857-6232557(威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7-6650969(威宁自治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
附件:
附件1:威宁自治县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点击下载)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点击下载)
附件3:诚信报考承诺书.doc(点击下载)
附件4: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报考人员承诺书.wps(点击下载)
威宁自治县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专班
2025年5月13日
(信息来源:https://www.gzweining.gov.cn/xwzx/gsgg/202505/t20250513_878528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