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护理岗位: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
二、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
三、工资待遇面议;
四、优先考虑:取得护士资格证、居住在本单位附近。
公共卫生工作岗位: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
二、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医学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
三、工资待遇面议;
四、优先考虑:有公卫工作经验者、居住在本单位附近。
驾驶员工作岗位: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
二、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具有5年以上的驾龄;
三、工资待遇面议;
四、优先考虑:取得B照驾驶证、居住在本单位附近。
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办公室)18311775747
(信息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6plIT52oOv8USVFOhvCx8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