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对象: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进入体检环节(详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2025年8月19日。
三、集合地点: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认真阅读《体检须知》,并于2025年8月19日上午7:00以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中共盘州市委社会工作部(盘州市亦资街道江源路皮防站小区)六楼会议室报到。
四、有关要求
1.体检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自体检当日集中报到起至离开体检区域,一律禁止以任何理由使用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
2.考生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报到。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考生所持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体检。
3.体检费:380元整,由考生自行承担(可扫码支付,由医院收取。需要开发票的考生可凭身份证到体检医院开具)。
4.请考生自带一张一寸免冠照片用于粘贴体检表。
5.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放弃体检资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6.因考生未认真阅读体检通知及附件内容,所带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0858-3612081
附件:1.盘州市2025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体检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2.体检须知
体检须知
一、请考生认真阅读,熟记自己所在组别及体检时间,并于体检当日上午7:00以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中共盘州市委社会工作部(盘州市亦资街道江源路皮防站小区)六楼会议室集中,进行体检前准备工作。
二、为了不影响体检结果,请考生注意饮食;体检前1日晚22:00后须空腹,禁食、禁水。请考生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用酒类及其他含酒精的饮料,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早晨,请考生不要饮水和进食,做完部分检查项目后,方可进食。
三、参加体检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有序地进行体检。体检过程中,均以编号进行逐项检查。受检人员不得自报姓名、准考证号、毕业学校、家庭住址、父母姓名及工作单位等有关信息。
四、参加体检考生应自觉遵守纪律,尊重医生和工作人员,不得大声喧哗和议论。
五、女性考生生理期间请提前告知引导员和体检医生;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务必事先告知引导员和体检医生。如隐瞒身体状况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在体检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体检资格:
(一)扰乱体检秩序,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
(二)威胁或公开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的;
(三)伪造证件材料参加体检的;
(四)他人代替体检或代替他人体检的;
(五)参加体检考生不按规定时间上交通讯工具的,一经发现或被考生举报,经查实属实的。
(六)在体检过程中向体检医师透露自己姓名、准考证号、毕业学校、家庭住址、父母姓名及工作单位等有关信息的。
盘州市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8月15日
(信息来源:https://www.panzhou.gov.cn/zwgk/rsxx/zkzp/202508/t20250815_884716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