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公费师范毕业生和“优师计划”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州教育局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和“优师计划”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结合望谟县教育事业发展实际,决定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学院公开招聘2026年公费师范毕业生和“优师计划”毕业生。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签订意向性协议、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计划招聘教师6名(专业技术岗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等详见《望谟县公开招聘2026年公费师范毕业生和“优师计划”毕业生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一)2026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
(二)2026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学院“优师计划”毕业生。
四、招聘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在校期间表现良好。
3.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岗位学段、专业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持有高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向下学段相应学科。
4.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一致。
5.具有胜任报考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截止2026年12月31日,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8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90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和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3.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相关须回避情形的岗位。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从事教师行业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望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wm.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安排及资格审查
按照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召开2026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和“优师计划”毕业生专项招聘双选会的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7日(星期五)。
报名地点:贵州师范学院体育馆(详细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15号贵州师范学院)。
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考试、签订意向性协议、体检、考察、公示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现场报名须提供下列材料
(1)《望谟县公开招聘2026年公费师范毕业生和“优师计划”毕业生报名表》(见附件2)原件1份,可现场领取;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地方优师专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复印件1份;
(4)《就业推荐表》。必须由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盖章,重点说明所学专业、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是否同意推荐等内容;
(5)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要求: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100分),小数部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需求数1:1比例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成绩无效或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可重新组织加试择优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面试内容: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意识形态、科学素质、教育教学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教学形象气质、爱岗敬业精神等。
(四)签订意向性协议
县教育主管部门、用人单位与进入签约环节人员签订《望谟县公开招聘2026年公费师范毕业生和“优师计划”毕业生意向性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五)体检
1.体检时间及地点: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要求:体检工作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签订意向性协议的应聘人员毕业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时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严格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学习成绩、在校表现、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在望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wm.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根据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公示期间,若有举报并经查实确有影响进入下一环节问题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一时尚难查实的,暂缓进入下一环节,待查实作出结论后再按本公告程序执行。
新聘用人员在望谟县最低服务期为六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参加公务员及其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不得申请调离或解除聘用合同关系,若服务期未满申请调离或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按望谟县有关政策执行。
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聘用人员应按时报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过规定报到时间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所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六、待遇及政策保障
新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国家现行工资标准执行。
七、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八、相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在望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wm.gov.cn)发布,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电话畅通。因应聘人员未及时查看或未认真阅读公布事宜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九、未尽事宜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望谟县教育局会同望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9-4616228(望谟县教育局政工股)
0859-4616640(望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
附件:1:望谟县公开招聘2026年公费师范毕业生和“优师计划”毕业生岗位需求表.xlsx(点击下载)
2:望谟县公开招聘2026年公费师范毕业生和“优师计划”毕业生报名表.doc(点击下载)
望谟县教育局
2025年11月5日
(信息来源:https://www.gzwm.gov.cn/xwzx/tzgg/202511/t20251106_8891986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