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补充队伍执勤实力,强化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切实提升队伍战斗力,按照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暂行规定》相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遵循公开公正、平等自愿、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岗位招聘
本次计划招聘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15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详见《丹寨县公开招聘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志愿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
4.政府专职消防员仅招聘男性,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2007年11月10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4年11月12日及以后出生);
其中: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不含辞退、开除)和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人员;对通信、建筑工程、潜水、无人机操作、搜救犬训导、灭火救援指挥、消防特种装备使用(维修)、消防特种车辆驾驶(维修)等急需紧缺、具备消防救援专业技能和实战经验的特殊专业人才,年龄可以进一步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1月12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6.身高要求不低于160CM,身体和心理健康;
7.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8.黔东南州户籍(含生源,含黔东南州内退出消防员、退役士兵),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1月9日;
9.报考人员需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丹寨县公开招聘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中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10.烈士子女聘用。符合招聘条件的烈士子女,经考核合格后直接聘用。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在部队服役、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3.曾被行政拘留或有吸毒史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9.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提交材料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0日至11月12日;每日9:00—12:00、14:30—17:00。(报名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3.报名提交材料
①《丹寨县公开招聘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2);
②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提交复印件、审原件);
③个人征信报告;
④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照2张;
⑤毕业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提交复印件、审原件);
⑥适用年龄放宽人员需提供相关经历证明材料(提交复印件、审原件);
⑦属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证明;
⑧其他相关证书。
4.报名地点:下载并填写《丹寨县公开招聘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招聘条件所需提供的原件和复印件等纸质材料,报送丹寨县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地点:丹寨县环城南路丹寨县消防救援大队,联系人:田仁兵,电话:0855-3618059。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2025年11月14日17时前完成资格审查,通知初审通过者参加下一环节测试。考生报名后应保持所留联系方式通信工具的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考生错填联系电话、电话关机或停机、更改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考生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招聘全过程不会通过私人或者企业等名义收取任何费用,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三)体能和基础能力测试
体能和基础能力测试科目:按照《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基础能力测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3)执行。
其中:体能测试任一科目低于60分标准,则体能测试评定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能测试有效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基础能力测试每人仅限测试1次,项目低于设定标准,则基础能力测试评定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要求:报考者在体能项目及岗位适应性项目测试前签订《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安全承诺书》(附件4)、着运动服、运动鞋,携带个人身份证,具体考核时间、地址另行通知。
(四)面试
进入面试对象为取得体能测试及基础能力测试有效成绩并合格的人员。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阶段,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要求:携带个人身份证,面试时间、地址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体能测试*60%+面试成绩*40%
2.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六)体检
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参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体检标准》(附件5)标准执行。应聘者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具体地点和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方式影响检查结果的,不予复检。应聘者体检结果未达到体检标准的将予以淘汰,并按招聘岗位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补录。
(七)政审考核
政治审查工作主要采取实地走访和函审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学习生活以及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是否有从事危害国家、社会安全活动等方面的情况。政审中发现问题或了解情况与印证资料不相符的,一律不得聘用。
(八)报名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报名仅针对具体岗位,不直接确定最终工作地点。聘用后,所有人员的工作地点须自愿服从丹寨县消防救援大队的统一调配,调配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附件1)中所列的中心站及其下属站点。不服从调配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公示、培训及聘用
(一)公示
根据总成绩,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由丹寨县消防救援大队在丹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经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但暂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调查核实后再行决定。
(二)培训及试用期
1.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丹寨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安排地点采用适应性训练的方式进行,在新聘用政府专职消防员适应性训练结束后签订劳动合同,明确试用期、双方权利和义务等事项。在试用期间出现违规违纪、不适宜担任政府专职消防员的不予正式聘用。
2.试用期结束后,能适应并志愿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的,由丹寨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转正考核,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正式聘用。工作中发现聘用人员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取得聘用资格的,用人单位有权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3.新聘用具有1年以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消防救援工作经历的政府专职消防员不设置试用期,其他新聘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试用期为3个月。
(三)递补
在招聘各个环节中,如有应聘者主动放弃的,按照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对聘用后未报到,适应性训练(试用)期间退出,或试用期不符合要求的,空缺名额可在公示待补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资格保留期限为3个月。
(四)其他
招聘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录用资格:
①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聘用资格的;
②提供虚假招聘资格申请材料或信息,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
③作弊、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④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招聘管理职责的;
⑤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招聘对象的;
⑥其他扰乱招聘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
六、职业发展和保障
1.经批准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按临聘人员进行管理,合同实行2年1签,同时根据《贵州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实行按岗分级管理,工作满规定年限,根据个人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可按规定比例逐级晋升。
2.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与其岗位等级相衔接、符合消防救援队伍高强度、高风险和24小时驻勤备战等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政策。按照《贵州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职业保障机制实施意见》(黔消【2020】31号)规定,单位提供工作期间住宿和工作服装,统一在乡镇政府食堂就餐,按照规定缴纳伙食费,试用期期间无特殊情况不予以请假。试用期满后,按照管理规定进行轮休。
3.为保障工作的连续性和队伍的稳定性,本次招聘岗位要求录用人员应能长期稳定地服务工作。录用后,原则上要求录用人员需保证最低三年的服务期限。服务期内如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须支付相应约定的违约金。
七、岗位任务及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执勤备战秩序;
2.掌握责任区情况,熟练掌握灭火作战技能,完成各项业务学习、训练和考试考核等日常工作,保证执勤战备、灭火救援任务顺利完成;
3.做好灭火战斗准备,闻警立即出动,扑救辖区火灾。服从上级指挥调度,参与处置非责任区火灾事故;
4.主要负责辖区内火灾扑救、抢险救灾、社会求助、防火巡查、防火宣传、当地政府交办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以及根据任务需要参加其他辖区增援等工作;
5.检查、维护、保养随车器材,保持随车器材、个人装备完好无损;
6.在火场上组织进行火场侦察,布置战斗任务,及时采取救人、灭火和保护疏散财产物资的措施;在上级指挥员到达火场后,报告火场情况,执行上级指挥员命令;
7.在执勤战备中有权对违规违纪行为和其它意外情况进行处理,并立即报告。
8.日常管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纪律等制度执行。
八、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招聘工作各环节将在丹寨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坚决贯彻执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855—3618059(县消防救援大队)
监督电话:0855—3611547(县纪委监委)
0855—3611127(县人社局)
九、其他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丹寨县消防救援大队。未尽事宜,由丹寨县消防救援大队研究确定。
附件:1:丹寨县公开招聘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doc(点击下载)
2:丹寨县公开招聘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docx(点击下载)
3: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基础能力测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doc(点击下载)
4: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安全承诺书.docx(点击下载)
5: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体检标准.doc(点击下载)
丹寨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11月7日
(信息来源:https://www.qdndz.gov.cn/xwzx/tzgg/202511/t20251107_8892357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