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盘州市面向2026年公费师范毕业生和“优师计划”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现将盘州市面向2026年公费师范毕业生和“优师计划”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现场资格审查、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工作在盘州市面向2026年公费师范毕业生和“优师计划”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简称“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2025年11月14日(14:00-17:00)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盘州市教育局615办公室(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红果街道丫巴山盘西新城盘州市教育局)。
(二)现场资格审查人员确定
线上、线下报名参加盘州市面向2026年公费师范毕业生和“优师计划”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人员。报名参加盘州市第一中学、盘州市第二中学人员于2025年11月7日已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不再参与本次资格审查和面试。
(三)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见公告附件2);(2)《诚信承诺书》(见公告附件3);(3)《培养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5)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照片(不限底色,用U盘拷贝)。
注: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需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原件并交招聘单位审核,逾期未取得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招聘单位职责
招聘单位严格对照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对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由负责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在《报名表》上签署资格审查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如因招聘单位现场资格审查不严导致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的,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招聘单位承担。
(五)考生职责
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须保持通信畅通,及时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审查,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通讯不畅、联系方式填写错误等原因导致未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或未能按时提供资格审查所需材料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考生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面试
面试工作在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一)面试对象
面试人员为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二)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为80分,80分以下视为不合格,不纳入招聘范围;80分以上(含80分)为面试合格人员,将根据招聘职位招聘人数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同一职位面试分数出现末位并列的,由评审组另行组织加试,分数高的确定为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日期为2025年11月15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四)领取面试准考证
领取时间:2025年11月14日(14:00-17:00)
领取地址:盘州市教育局615办公室(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红果街道丫巴山盘西新城盘州市教育局)。
请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有效身份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驾驶证、有照片的社保卡)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逾期不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有关事宜
面试考生面试当日8:00起凭面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有效身份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驾驶证、有照片的社保卡)进入考点并进入指定候考室。对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面试资格;8:30仍未到达考点指定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考生务必在面试前熟悉考点位置,了解乘车路线及时间,安排好食宿,注意面试时间,提前做好准备。由于面试时间会持续到当天下午,请考生在考前自行准备好饮水和中餐,考生的中餐及食品安全由考生自行负责。请面试考生认真阅读《面试须知》,因考生没有阅读掌握而影响面试的,责任自负。
附件:1.盘州市面向2026年公费师范毕业生和“优师计划”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2.考生面试须知
附件1:盘州市面向2026年公费师范毕业生和“优师计划”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x(点击下载)
附件2:考生面试须知.doc
考生面试须知
一、面试考生面试当日8:00起凭面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点指定候考室,对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面试资格;8:30仍未到达指定候考室的考生,按弃权处理,责任自负。
二、面试考生随身携带的通讯、电子等设备须取消闹钟并关机后,连同包裹上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后归还。如未按规定上交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按候考室工作人员的安排抽签决定面试先后顺序,并在《面试人员顺序表》上签名确认,妥善保管并佩戴好抽签号(面试人员证),凭抽签号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四、要耐心等待,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不得大声喧哗和议论;需要去卫生间的,须经候考室工作人员同意,并由1名同性别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并返回,期间不得与他人接触。
五、当前一位考生面试时,后一位考生要做好准备。进入面试考场前,考生不得携带任何可能具有标识性的物品进入面试室(面试人员证除外),包括但不限于首饰等。进入面试考场后,面试考生只能向考官报告自己的抽签号,不得将姓名等个人信息报告考官。
六、面试时,认真理解和回答主考官提出的问题,注意掌握回答问题的节奏和时间。回答完每道题后,请说“第X题回答完毕”。
七、面试结束后,到候分处等候,待听取面试成绩、归还面试人员证后带上自己的物品离开考点,不得在考场附近喧哗、逗留。已面试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候考考生透露面试内容。
八、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尊重考官和考务工作人员,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保持候考室清洁卫生。如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贵州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暂行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考试违法行为处理的规定进行处理。
2025年11月11日
(信息来源:https://www.panzhou.gov.cn/jjpz/tzgg/202511/t20251111_8893361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