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编外合同制护理专业技术人员1人,限女性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具有胜任应聘职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无其他不符合医疗卫生工作要求的疾病,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6.年龄在20-30周岁(包含30周岁)。
7.具备符合岗位要求所需的资格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具备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或已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提供有效成绩合格证明。
(3)有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其他单位违规违纪被辞退的。
(4)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6)在各级事业单位及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考试期限内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发布公告
通过施秉县马号镇中心卫生院公告栏、施秉县马号镇中心卫生院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址:施秉县马号镇中心卫生院门诊三楼(院办公室)。
3.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招满为止。
(三)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护士执业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资格证、职称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近期免冠一寸正面彩色证件照2张。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医院院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我单位收到岗位考生投递的报名信息后,将结合报名先后顺序、岗位需求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的,会通过电话方式告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考试方式
1.主要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面谈,面试成绩达70分(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及以上的人员,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2.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应急处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岗位适配度及仪表举止等。
3.各位报考者根据接到通知面试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面试,如未按时参加现场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考生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重新进行面试,以成绩高的优先)。
体检工作由施秉县马号镇中心卫生院组织实施,参照贵州省公务员招录中有关体检的规定和标准进行。体检地点在施秉县马号镇中心卫生院,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医院可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和条件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七、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施秉县马号镇中心卫生院组织人员对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政审考察。
八、入职录用及待遇
1.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院办公室依次报分管院长、院领导小组审核、院党支部会议审定后办理录用手续。
2.适应期7天,试用期1-3个月,经相关科室综合考核合格后,按规定程序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3.聘用期: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后,工资待遇=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缴纳五险。其它享受同院内职工同等岗位福利待遇。
九、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联系方式
详情请咨询施秉县马号镇中心卫生院 办公室。
咨询电话:0855-4431501(院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