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岗位性质
城镇公益性岗位是指由各类用人单位开发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以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和过渡性安置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为主要目的,通过劳动获得一定劳动报酬的非营利性基层公共服务类和公共管理类岗位。
三、招聘岗位
1. 岗位名称:信访信息中心工作助理
2. 招聘数量:1名
3. 工作地点:都匀市信访局(西山大道北段1号附8号)
四、招聘对象
(一)基本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下列人员:
1.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及以上的失业人员;
2.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3. 持《残疾人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4. 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5. 失去土地的农民及难以安置的退捕渔民转为城镇常住人口的失业人员;
6. 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7. 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的失业人员(即零就业家庭成员);
8.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二)具体条件
1. 本科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电脑及办公软件,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2. 入职前需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及体检报告。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正被立案调查的;
2. 提供虚假信息的;
3. 已真正享受或曾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
4. 已领取养老保险金的人员;
5. 其他不适宜聘用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 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5日至12月19日
(上午9:00-11:30,14:30-17:30);
2.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 报名地点:都匀市信访局(西山大道北段1号附8号)213办公室。
(二)报名所需材料
1.《公益性岗位报名表》(可现场填写);
2. 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 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或《零就业家庭成员认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6. 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7. 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8. 三类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三类人员是指:①脱贫人口;②易地搬迁人口;③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
(三)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都匀市信访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在招考各个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公告规定资格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其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面试
由都匀市信访局组织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面试,择优聘用。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都匀市信访局
(五)公示
1. 经面试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2.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3. 公示期间收到举报并经核实确有严重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无异议者,签订劳动合同。
(六)签订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协议期满后由用人单位都匀市信访局根据考核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是否续约,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除外)。
六、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管理
受聘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需要安排上岗,接受用人单位相关制度约束,服从单位安排,严格遵守单位工作纪律和工作制度,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一人一岗,不实行兼职。
(二)岗位待遇
按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黔人社发〔2025〕4号)和《黔南州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细则》(黔南人社通〔2024〕55号)文件执行,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都匀市最低工资标准为2130元/月)。
七、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熊妍 联系电话:0854—8223118
都匀市信访局
2025年12月10日
(信息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ppWNqRpXCaAVbKb0J0avs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