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至12月26日,在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详见附件1:《威宁自治县公安局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及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如对本次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贵州威宁产投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反映(反映地点:威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反映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二、体能测评事宜
(一)体能测评对象
体能测评对象详见附件1《威宁自治县公安局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及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二)体能测评时间
2025年12月27日(星期六)
(三)体能测评地点
威宁县第七小学
(四)注意事项
1.体能测评当日上午8:30-12:00凭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进入测评场地内,超过12:00未到达测评场地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参加本次体能测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请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合理安排好食宿,注意体能测评时间、乘车时间及路线,提前做好相关准备,社会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3.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等有关规定设置。体能测评采取合格制,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体能测评成绩现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对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的不予受理。
5.未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6.在体能测评开始前,考生须认真阅读公告和附件2:《考生体能测评须知》,因未阅读相关事宜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体能测评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18212580781 18486567823
监督电话:0857-6222838
(以上电话拨打时间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内拨打)
附件:1、威宁自治县公安局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及体能测评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2、考生体能测评须知
考生体能测评须知
一、考生可于体能测评当日上午8:30-12:00凭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进入测评场地内,超过12:00未到达测评场地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参加本次体能测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学校大门设置男生体测三个和女生体测二个窗口,核查身份和证件,粘贴体测号码(分男女);然后到学校教学楼一楼摸高,不合格人员收取号码牌退出考场,合格人员前往操场测试往返跑,测试完后离开考场。
三、测评前,考生须做好测评准备工作,在测评时不得以身体不适为由提出缓测。若考生存在身体不适等情况(如受伤或其他不适宜剧烈运动的)但仍坚持参加体能测评的,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四、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须把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关闭,写上姓名后自行存放(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在体能测评过程中,如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取消体能测评资格。考生家属不得在体能测评场地外影响体能测评工作,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体能测评场地。
五、体能测评项目顺序依次为:①纵跳摸高;②10米×4往返跑。测评时须服从考官和工作人员安排。每个项目测评后,考官当场向考生宣布测评结果。在测评过程中,纵跳摸高项目不合格者,不再参加下一项目测评,同时在引领员的安排下,归还号码簿,领取通讯工具离开测评场地。
六、在候测期间,要耐心等待,不得擅自离开,不得吸烟、大声喧哗和议论,影响考场秩序。
七、当前一位考生测评时,后一位考生应作好准备,要仔细听清考官对所测项目的动作要领指导,尽自己所能完成好各测评项目。
八、每个体能测评项目结束后,要认真听取自己的测评成绩,如有异议,须当场向本项目测评处主考官提出;离开体能测评场地后,再有异议的,不予受理。在测评期间,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取消测评资格。
九、请考生自行携带干粮、饮用水和雨具。
威宁自治县公安局
2025年12月23日
(信息来源:https://www.gzweining.gov.cn/xwzx/gsgg/202512/t20251224_8908276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