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平坝区户籍;
(二)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
(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优先),专业不限;
(四)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失业并作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2.持《残疾人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失去土地的农民及难以安置的退捕渔民转为城镇常住人口的失业人员;
5.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6.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的失业人员;
7.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它就业困难对象。
(五)报名人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现象;
2.身体健康,适合工作需要;
(六)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正被立案调查的;
2.提供虚假信息的;
3.其他不适宜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12日
2.报名地点:平坝区安平街道迎宾西路32号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4.报名人员须携带以下资料:
(1)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详见附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一寸照片2张;
(4)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资格。
5.报名咨询电话:0851-34872362
6.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通过电话向报名人员反馈审查结果。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凡不符合招聘规定条件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在规定时间不能前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全部进入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协调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求职动机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三)政审
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人员须提交无违法违纪证明,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政审对象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相关材料。政审不合格的(含自愿放弃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公示
1.经面试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2.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收到举报并经核实确有严重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无异议者,即签定聘用合同。
四、薪酬待遇
招聘人员总待遇为2130元/月(含个人社会保险扣缴部分金额),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用人单位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含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本人承担。
五、聘用管理
1.公益性岗位合同签订每年一签,一式三份,公益性岗位期限最长为三年。三年内双方可自行协商解除聘用协议。
2.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单位有权予以解除聘用关系。
未尽事宜由平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xls(点击下载)
(信息来源:https://www.pingba.gov.cn/zwgk/zdlyxx/tyjrsw/202601/t20260105_8911820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