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岗位性质
城镇公益性岗位是指由各类用人单位开发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以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和过渡性安置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为主要目的,通过劳动获得一定劳动报酬的非营利性基层公共服务类和公共管理类岗位。
三、招聘岗位
1. 岗位名称:办公室工作人员
2. 招聘数量:1名
3. 工作地点:都匀市马鞍山小区A区11-12栋
四、招聘对象
(一)基本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进行就业困难认定的人员。
(二)具体条件
1. 本科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电脑及办公软件,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且年龄在25岁至35周岁以内。
2. 入职前需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正被立案调查的;
2. 提供虚假信息的;
3. 已真正享受或曾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
4. 已领取养老保险金的人员;
5. 其他不适宜聘用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 报名时间:2025年1月6日至1月15日
(上午9:00-11:30,14:30-17:30);
2.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 报名地点:都匀市马鞍山小区A区11-12栋(就业局办公室)
(二)报名所需材料
1.《公益性岗位报名表》(可现场填写);
2. 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 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需做就业困难对象认定登记)原件及复印件;
5. 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6. 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都匀市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在招考各个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公告规定资格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其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面试
由都匀市人社局组织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面试,择优聘用。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都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公示
1. 经面试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2.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3. 公示期间收到举报并经核实确有严重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无异议者,签订劳动合同。
(六)签订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协议期满后由用人单位都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核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是否续约,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
六、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管理
受聘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需要安排上岗,接受用人单位相关制度约束,服从单位安排,严格遵守单位工作纪律和工作制度,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一人一岗,不实行兼职。
(二)岗位待遇
按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黔人社发〔2025〕4号)和《黔南州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细则》(黔南人社通〔2024〕55号)文件执行,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都匀市最低工资标准为2130元/月)。
七、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腾宇 联系电话:0854—8238163
都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6日
(信息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nJF3DKVBM5k_IIFJJgFBY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