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为梧州市市直、各县(市、区)教育局主管的公办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以及特殊教育学校,下同)教师,不包括以上学校管理和工勤岗位人员。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考试类别、考试类别代码、人数和条件详见《梧州市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六)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对象原则上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凡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2026届高校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学历证书也可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前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对象所学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计划一致。
(八)基本条件:
1.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证书取得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报名首日。年龄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27日至2008年1月26日期间出生)。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硕士以上学位人员;特殊岗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3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27日以后出生),是否放宽由招聘单位决定。
2.所有岗位均接受符合条件的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就业推荐表、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并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完成学历学位认证,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须于报名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试用期内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
4.通过定向招聘、简化程序、放宽条件等方式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按规定有且仍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人员);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正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9.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10.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章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取得职称、从业资格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基层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 均截止至报名首日。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于2026年1月26日前取得学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岗位要求的职称均为非“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取得的职称。
(十一)高校毕业生指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25年毕业、未落实过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编制内”包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等。
(十二)关于招聘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按照桂编办发〔2015〕85号文要求,用人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聘期一般为3年,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由双方协商约定期限,可依法解除、续签或终止聘用合同;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需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在有空编的情况下,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可通过考核担任学校副职领导。
(十三)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
(十四)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不得拒绝其报名。
四、报名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西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uzhou.gov.cn/)的“事业单位招聘”进入报名系统(考生报名地址:http://zp.cpta.com.cn/tyzpwb?examid=dbdIdG),填写《2026年度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认真核对信息无误后提交,经审查合格并缴费后,在同一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三份签名确认,并妥善保存。
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核对个人填报信息,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年限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计划表》所列资格审查单位联系。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1月26日8:00至1月30日18:00
(二)网上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进入网上资格预审系统,依据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在两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在网上及时反馈给报考者。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指定专人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认真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因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由招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报考人员在网上可查看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未确认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报名截止时间1月30日18:00前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本次招聘考试的组织机构特别申明: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报名后1-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1天报名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因此,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1天报名的人员,如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1月26日8:00至2月1日18:00
(三)网上交费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应缴纳考试费100元(每人每科50元)。完成交费后方视为报名成功,若未按期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网上缴费时间:2026年1月26日8:00至2月2日17:00
(四)开考的比例
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原则上要达到3∶1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岗位招聘人数核减至1人后仍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可降低开考比例至2∶1,达不到2∶1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五)不开考的岗位改报和退费
因达不到开考比例不能开考及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并向社会公布。报考人员如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考的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由招聘单位及时告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可在2026年2月6日8:00至17:00选择改报其他岗位。已经实际交费人员,改报后无需重新交费。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的,视为放弃报考。不达开考比例岗位放弃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考生,报名费退还到原缴费卡。
考试费政策减免。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减免考试费:报考人员通过服务平台在线申请,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免交考试费。报考人员在线申请减免考试费用时间截止至2026年2月2日12:00(详见附件4减免考试费办理须知)。
改报岗位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2月6日8:00至17:00。
(六)从网上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并已交考试费的报考人员,从广西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uzhou.gov.cn/)的“事业单位招聘”进入报名系统(报名地址:http://zp.cpta.com.cn/tyzpwb?examid=dbdIdG)下载打印准考证(必须打印出上传的电子照片,自贴照片无效)。报考人员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笔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以上两证不全者,不能参加考试。
网上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时间:2026年3月23日8:30至3月29日10:00
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重要凭证,面试、考核、体检环节需提供,须妥善保管。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分值为150分。按分类进行考试,不同类别的考试使用不同的试题。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内容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6年版)》(详见附件3)对应内容。
具体“考试类别、考试类别代码”如下:
|
一级分类 |
二级分类 |
考试类别代码 |
|
中小学老师类(D类) |
小学教师岗位 |
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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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师岗位 |
42 |
报考岗位所对应的考试类别、考试类别代码在招聘计划公布。
2.笔试形式
采用闭卷方式。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考试当天9:00之后,考生不得入场。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二科考试的答题卡及所有发放的资料。具体流程严格按笔试有关操作规定执行。
3.笔试时间:2026年3月29日(星期日)
上午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上午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4.笔试地点:梧州市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查询:2026年5月中旬,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或向招聘单位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具体时间以报名系统为准。报考人员对缺考、零分和违纪违规三种成绩查询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原则上不接受复核。
6.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
7.确定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梧州市教育局、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并通过广西梧州市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由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没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资格初审。市直各招聘单位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通知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将报名申请材料通过传真、邮寄或个人送达的方式,给市直各招聘单位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递交材料方式及地点以通知为准)。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026届高校毕业生未能获得学历证书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认定审核合格证明、报名登记表、户口簿、工作经历证明(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面试实施部门取消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或与机关企事业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人员和与用人单位有服务协议的人员,须取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企业的由签订合同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后方能报考。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可签订诚信承诺在开展考察环节提供。
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招考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又确需招聘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行面试。招考岗位没有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已确定的面试人选名单由市直各招聘单位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广西梧州市教育局网站、各县(市、区)相关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通知面试人员。
3.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员名单在广西梧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wuzhou.gov.cn/)和各县(市、区)相关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应书面通知其本人。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4.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市直各招聘单位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现场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材料审核无误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提供的原件与面试资格初审时提供的复印件不符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5.面试的组织和实施。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应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相关应聘人员。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本《简章》规定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经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
6.面试内容及方式。采取课堂片段教学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的酌情扣3-5分。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当天公布。
经市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面试成绩由市直招聘单位、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自行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确定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5:5权重计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中,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3;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考察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报考市直、城区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体检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到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报考各县(市)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体检由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应聘人员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和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相关体检项目可以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招聘岗位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相关体检项目可以按照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体检(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考试合格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二)考察。
招聘单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进入考察的人选,考察人选等额确定。比例内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面试成绩仍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的确定人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仍相同时,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自行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方式,并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拟聘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工作、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察人的考察结果。考察时将核实被考察人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等因素造成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以及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一)从考试总成绩、考察、体检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各县(市、区)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期满后拟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填写《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单位应通知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核或备案完成之日起30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上班的,招聘单位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不再递补。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应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九、工作要求
(一)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
1.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
2.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
3.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
(二)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报考人员、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
十、其他事宜
(一)本简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如无特别说明,均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假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招聘无关。
(三)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注意从广西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uzhou.gov.cn/)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面试资格申请,以及在面试环节之后放弃的,记入考试诚信档案。
(五)补充公告。根据招聘情况和工作实际,必要时可发布补充公告,相关调整、增加事项等内容以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六)招聘岗位及要求等具体事宜由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梧州市长洲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774-3823823
梧州市龙圩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774-2661870
梧州市藤县教育局,咨询电话:0774-7291626
梧州岑溪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774-8230090
梧州市蒙山县教育局,咨询电话:0774-6287171
梧州职业学院(梧州市职业教育中心),咨询电话:
0774-6015914
梧州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774-3824791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774-3817330
监督电话:0774-3841410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计划表。
报名地址: http://zp.cpta.com.cn/tyzpwb?examid=dbdIdG
温馨提示:考生报名期间请及时联系所报单位,保持良好沟通。
梧州市教育局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21日
文件下载:
附件1:梧州市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xls(点击下载)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xls(点击下载)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6年版).pdf(点击下载)
附件4:梧州市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减免考试费办理须知.doc(点击下载)
附件5:网上报名系统考生使用操作手册.doc(点击下载)
(信息来源:http://rsj.wuzhou.gov.cn/sydwzp/t27161047.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