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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丹寨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实施方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具体岗位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凡是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按规定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劳动年龄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大龄人员:指女年满40周岁及以上、男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失业人员。
2.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3.长期失业人员:指登记失业1年及以上的失业人员。
4.生活困难人员: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以及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继续帮扶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等群体中的失业人员。
5.被征地农民和退捕渔民。指被征地农民和退捕渔民中的失业人员。
6.易地搬迁人员:指登记失业的易地搬迁人员。
7.零就业家庭成员:指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中的失业人员。
8.其他人员: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未解除的。
2.服刑期间的各类人员。
3.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各类人员。
4.丧失劳动能力的各类人员。
5.各类在校生或实习期间未毕业各类大中专在校生。
6.已在工商行政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已被用人单位招用稳定就业等人员。
7.《就业创业证》或《贵州省就业失业登记证》未年审。
8.现仍在岗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及现任村干部。
9.已享受过就业补助资金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本《公告》《职位一览表》《报名表》,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15日—26日(上午9:00—12:00,13:00—17:00)。如遇无人报名或报名人数不足,将视情况顺延,直至招满为止。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丹寨县金钟开发区大十字路口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三楼)。联系人:杨洁(15117566260)。
3.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实行现场报名方式进行,须提供如下材料:
①应聘丹寨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2份;
②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③毕业证书、相关专业技术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④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白底3张;
⑤应聘人员的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⑥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职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⑦《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二)资格审查。由丹寨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按照相关招聘条件完成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的统一审核工作。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三)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由丹寨县财政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按照“人岗相适原则”,考查应聘人员的工作适应能力和应变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根据报名应聘人数情况确定,另行通知。
(四)拟聘公示
对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丹寨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和单位政务公开公示栏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五)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时间为1年,期满年度考核合格可续签聘用合同,聘用年限最多不超过3年。如首次聘用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聘用到法定退休年龄。聘用期满后,聘用合同自然解除。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7天内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中,如遇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顺延递补。
应聘人员如因个人通讯等原因未接到通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福利待遇
(一)岗位补贴。每月岗位补贴标准为当地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包含缴纳社会保险个人承担的部分(实行代扣代缴)。
(二)社会保险补贴。聘用合同签订后,由用人单位按照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计算给予缴纳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申请并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个人应缴纳部分由本人负担。
四、纪律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丹寨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实施方案》规定和要求执行,违规违纪行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二)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组织招聘工作的监考、面试考官、体检检查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政审、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的面试(专业测试)均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五、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丹寨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3617731
监督电话:0855-3611127
附件:

(信息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lw1ZEz6QrUm582Q03eCgF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