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工作人员
招聘人数:3人
三、职位情况
序号 |
岗位简介 |
招聘职位及人数 |
年龄 要求 |
户籍要求 |
所需学历 |
专业需求 |
工资条件 |
其他条件 |
1 |
从事养老保险征缴工作 |
会计岗位2人 |
18至30周岁 |
麻江户籍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会计相关专业 |
面议 |
持会计证 |
管理服务岗位1人 |
18至30周岁 |
麻江户籍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专业不限 |
面议 |
|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具有麻江县户籍,2015年8月前毕业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复员退伍军人、随军家属,属于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家庭中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优先。
2.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符合从业人员招聘体检标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5)报考社保会计岗位除具备上述条件外,须持会计资格证书相关证明。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报名登记、资格审查、面试、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4日至2016年1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自愿申请,现场报名,填写《麻江县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3.报名地点:麻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局窗口。联系人:熊文俊,联系电话:0855-2621692。
4.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同底版彩色二寸免冠照片2张。
(3)其他证明材料:毕业生、会计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统一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3天,设立举报电话,对提出异议的及时调查核实,确保公平、公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进行面试。
(三)考核面试
1.考核面试时间:2016年1 月11日。
2.考核面试地点:麻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井便民服务中心六号楼三楼)。
3.成绩公示:按成绩确定聘用人员后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3天(2016 年1月12日至2016年1月14日)。
(四)体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按政策规定由县社保局、就业局办理聘用上岗手续(体检费用由参聘人员自理)。
(五)建立档案
县就业局对本次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建立档案,符合相应条件的,基本信息录入到《贵州省就业管理系统》。
六、管理方式、合同期
(一)管理方式: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由用人单位另行确定。
(二)劳动合同期限: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试用期一个月,劳动合同实行一年签订一次,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的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最长不超过三年。劳动合同期内,录用人员考核达不到岗位要求的或本人意愿退出岗位的,按政策规定和程序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就业援助。
七、工资待遇、岗位补贴及社保补贴
(一)工资待遇:经用人单位和被聘当事人协商后,按照签订的合同标准执行。
(二)社保补贴:由用人单位按国家政策规定为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县就业部门按公益性岗位管理相关政策给予社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本次招聘咨询地点: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就业服务窗口,咨询电话:2621610。
此次招聘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附件: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
麻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