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五险一金”缴存比例的外在压力,主要在于经济下行,部分企业效益不佳,员工收入下滑,导致社保缴纳比例在工资收入中占比明显,矛盾相对突出。而内在压力则在于,我们国家的社保费率相对固定,弹性不足,导致适应不同经济状况的灵活性不足。简单讲,以前经济增长速度高,这些问题不是很突出,现在经济增速趋缓,问题也就日益凸显了。
要降低社保费率,先要看社保基金能否扛得住。数据显示,去年我国社保基金总收入4.6万亿元、总支出3.9万亿元,均比2014年底增加0.6万亿元。以养老金为例,去年养老保险基金累积结余3.4万亿元,支付能力达到17个月。这说明,适当降低“五险一金”缴存比例,仍有一定空间。
但这还只是看总盘子,算总账,具体还要看各地社保基金的现状。在这方面就不是那么让人乐观了。仍以养老保险为例,近日人社部部长尹蔚民披露,有的省(养老保险)能够保发放四五十个月,有的省保发放一两个月,去年的统计数据,有7个省当期收不抵支。具体来讲,像黑龙江等省份加上财政补助仍收不抵支,而像广东结余有5000亿元,不同省份的分化现象严重。
由此可见,不同地区可降低社保费率的能力实际上并不一样。最可能降低“五险一金”缴存比例的是较发达地区,而在经济下行较为明显、地方财政捉襟见肘的地区,恐怕反倒心有余力不足。那么问题来了,在较发达地区和中高收入人群(企业也是这个道理),人们对社保占比问题可能越不敏感,而对于社保收入有所减少的地区和低收入人群,这个问题可能显得重要而且迫切。这就要对现行社保体制进行改革,使其更具有灵活性和弹性。简单讲,社保运行既要能适应不同的经济增长区间,也要能适应不同地区和不同收入人群的需要。比如在经济下行的时候,社保体制要能够具有足够结余,可保证适当降低费率而不发生支付困难;对社保基金存在缺口的地区,要有全盘统筹或补助能力,以保障其正常运作。尤其重要的是,养老金等项目的缴纳比例,最好能够量体裁衣,让个人根据自身收入水平参与其中。当然,社保中有些项目如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只能是统一上下浮动,以确保制度公平性。
这样的制度设计可能有些理想化,但这应当成为制度改革的探索方向。作为具有强制性的社会保障体系,也应保持制度的适度弹性,更多地尊重个人意愿。如果社会福利成为一种沉重负担,其积极意义难免打了折扣。舆论出现降低社保费率的呼声,正是这一体制改革吁求的表现。
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中公时事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