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兴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兴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现场审查加分对象、时间及地点
(一)加分对象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获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获县级以上表彰者,加2分。
2、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3、农村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加5分。
4、兴义户籍的退役士兵加10分。
(二)加分时间及地点
请符合加分条件的所有考生,根据本人报考的职位于2016年8月15日至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分别到以下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查加分。
1、报考兴义市财政局职位审查加分地点:兴义市财政局一楼人秘股(群众工作站)(兴义市黄草街道办事处建设社区文科路36号)联系电话:3222629
2、报考乡镇卫生院职位审查加分地点:兴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四楼政工股(兴义市坪东大道福兴路18号)联系电话:3815600
3、报考兴义市人民医院职位审查加分地点:兴义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住院部行政楼三楼)(地址:兴义市园陵路1号)联系电话:3297006
4、报考兴义市教育局职位审查加分地点:兴义市教育局一楼会议室(兴义市黄草街道办延安路)联系电话:3223676
5、除以上职位以外的其他职位审查加分地点: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义市桔山街道办桔丰路中段,可乘兴义公交7路车到市人社局站下。)联系电话:3915263
二、现场加分确认及审查
(一)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加分审查时须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报名信息表》一份、网站上打印《加分申请表》一份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的子女,须提供父(母)亲原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获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和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2.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
3.属于农村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的考生须提供《农村独生子女证》或《农村二女绝育证》及《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并由户籍所在地市(县)计生局审核,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确认。
4.报考兴义户籍的退役士兵、兴义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的考生,加分审查须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并由乡镇武装部审核,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确认后,再由市武装部审核盖章确认,并出具其属于兴义户籍的退役士兵和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身份证明。
(二)因特殊情况不能到达现场进行审查确认的考生,如委托他人代办的,需书面说明委托原因,并附由本人签字、加盖手印的书面委托书。同时,代办人还需提供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1份)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审验。
三、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系统于2016年8月12日至16日对考生开放,请考生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报名信息表》。
(二)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到达现场进行加分审查确认,逾期不办视为自动放弃加分,不予补办。
(三)所有考生的加分情况,现场加分结束后将在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zxyrsj.gov.cn/)网站上进行公示。
温馨提示:兴义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信息都将在“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站进行公示。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看到后相互转告。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览网站公布的信息而造成本人不能加分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0859—3915263(兴义市考试中心)
受理监督单位:兴义市纪委 监察局
监督举报电话:0859—12388
0859—3236600
附件三: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点击下载)
兴义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