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黔西南州义龙试验区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简章》中第六条:“《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本人签字认可的委托书,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招聘资格。”及第十一条:“对于报名时提供不实信息的报考者,无论进入招聘的哪项程序,一经发现查实,将立即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报考单位及职位代码:1301,笔试准考证号:2016012344的考生,经了解核实为兴仁县试用期在职教师,该考生在报名时未提供工作单位信息,且未提交同意报考证明,违反了《黔西南州义龙试验区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简章》规定,经研究决定,取消该同志体检资格。
特此公告
义龙试验区招考领导小组
201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