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设置
本次考试考核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为新区建设规划处建设管理中心城市建设管理方面专业技术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遵义市两城区及新蒲新区户籍;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土木工程、人文地理学专业;
3、年龄在18 周岁以上(1995 年1月 31日以前出生), 35岁以下(1978 年 1月 31 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和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建筑规划师、建筑工程师等相关类别资格证书者年龄可适当放宽,最大不超过45岁(1968年1月 31 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受过处罚的;
(3)近三年参加各类聘用或录用考试有舞弊行为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新蒲新区门户网站范围内发布公开考试考核聘用公告。
(二)公开报名。
时 间: 2013年2月4日-5日9:30-16:30。
地 点:新蒲新区组织人事处(新区临时办公楼五楼)。
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学历证书、身份证(或户口薄)和相关资格证书(以上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是在职人员的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和同级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材料。认真规范填写《新蒲新区公开考试考核聘用高学历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报名时需缴纳报名费150元。
联系电话:0852-7708129
(三)资格审查。考试考核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试考核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名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原则上达到 3:1 比例方可考试考核。若确因岗位特殊达不到3: 1比例的,由新区考试考核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市事业单位招考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可降低比例进行考试考核聘用。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考试考核聘用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考核录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四)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采取面试测评的方式进行,面试测评由新区考试考核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内容: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及工作实绩、逻辑思维及组织分析能力等,考试考核分数为100 分。考试考核时间及地点由新区考试考核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五)体检。
1、由新区考试考核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从考试考核合格人员中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以 1:1 的比例研究确定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2、体检不合格者,由本人书面申请可复查1次,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按考试考核成绩由新区考试考核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从考试考核合格人员中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
3、体检时间:另行安排。
4、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核(政审)
1、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核(政审)对象。对考核(政审)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考核办法:审查考生的学籍档案;毕业至今的表现,由当地村(居)委会、派出所出具证明,在外务工的考生表现,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证明。考核(政审)标准另附。考核(政审)不合格者(含自愿放弃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核(政审)对象。
2、下列考生被取消聘用资格(含自愿放弃)后,可从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考核,合格后确定为拟聘对象:
(1)考生若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经新区考试考核聘用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通过新蒲新区网站:http://www.gzzyxpxq.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新区考试考核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八)聘用。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新区组织人事处根据管理权限上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按照相关规定确定,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四、纪律要求
1、考试考核聘用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在考试考核聘用过程中,负责考核工作的相关人员,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2、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电话通讯要24小时开通,以便联系。
(2)在考试考核聘用工作中,考试考核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的各项事宜通知,超出办理时限和不按规定办理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0852-7708129 (新蒲新区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0852-8655667 (新蒲新区纪工委)
五、本方案由未尽事宜由新区公开考试考核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新蒲新区公开考试考核聘用高学历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