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本次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考察对象
参加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名单详见附件)。
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三、考察时间
2021年9月14日至10月18日。因目前仍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中高风险地区考生的考察工作可适当延长考察时间。
四、其他事项
1.考察原则、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招聘简章》《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8〕22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2.考察对象应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考察工作,要保持通讯畅通,若电话号码变更的应主动联系招聘单位。
附件:荔波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合格进入考察人员名单.xlsx(点击下载)
荔波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14日
来源:http://www.libo.gov.cn/zwgk/xxgkml/jcxxgk/rsxx/ryzp/202109/t20210914_703973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