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成绩
笔试 准考证号 |
面试 准考证号 |
笔试成绩 |
笔试折合成绩 (50%) |
面试成绩 |
面试折合成绩 (50%) |
总成绩 |
排名 |
备注 |
2020111301 |
2021112001 |
63.50 |
31.75 |
81.00 |
40.50 |
72.25 |
1 |
|
2020111302 |
2021112002 |
36.50 |
18.25 |
76.00 |
38.00 |
56.25 |
2 |
公示期间,考生若对本人成绩存在疑问,请致电监督电话进行反映,并申请核查。
监督电话:0859-3646116(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机关纪委)
核查电话:0859-3225780(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人事科)
二、体检、考察安排
体检工作由州生态环境局考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核算总成绩(百分制)。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者,根据招聘所需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政审对象,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州生态环境局考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察政审工作的指导,具体工作由州生态环境局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
2021年11月22日
(信息来源:http://www.qxn.gov.cn/zwgk/tzgg/bmgg/202111/t20211123_717720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