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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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试 准考证号  | 
	
	 面试 准考证号  | 
	
	 笔试成绩  | 
	
	 笔试折合成绩 (50%)  | 
	
	 面试成绩  | 
	
	 面试折合成绩 (50%)  | 
	
	 总成绩  | 
	
	 排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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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1301  | 
	
	 2021112001  | 
	
	 63.50  | 
	
	 31.75  | 
	
	 81.00  | 
	
	 40.50  | 
	
	 72.25  | 
	
	 1  | 
	|
| 
	 2020111302  | 
	
	 2021112002  | 
	
	 36.50  | 
	
	 18.25  | 
	
	 76.00  | 
	
	 38.00  | 
	
	 56.25  | 
	
	 2  | 
	
公示期间,考生若对本人成绩存在疑问,请致电监督电话进行反映,并申请核查。
监督电话:0859-3646116(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机关纪委)
核查电话:0859-3225780(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人事科)
二、体检、考察安排
体检工作由州生态环境局考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核算总成绩(百分制)。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者,根据招聘所需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政审对象,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州生态环境局考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察政审工作的指导,具体工作由州生态环境局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
2021年11月22日
(信息来源:http://www.qxn.gov.cn/zwgk/tzgg/bmgg/202111/t20211123_7177205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