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测评原则
测评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择优选拔教育人才。
二、测评对象
根据《惠水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中小学教师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员进入测评,资格复审不合格和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者不能进入本次测评。
三、现场资格复审
时间:2022年1月5至6日,上午09:00 — 12:00
下午14:30 — 18:00。
地点:惠水县教育局二楼小会议室(惠水县濛江街道办事处城北办公区二组团二楼057室)。
对经初审进入《惠水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中小学教师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的网上报名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需按《惠水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中小学教师简章》要求提交纸质报名资料:(1)自荐材料;(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2届毕业生提供学院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就业介绍信);(4)报考我县特色体育考生需按《岗位表》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一寸近期同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6)个人填报的报名信息表1份(引进公告之附件2)。网上报名考生须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领取《准考证》后方能进入测评,原现场报名考生可直接进入现场测评(测评前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联系人:鞠老师(13508547560)
罗老师(13885456082)
四、测评工作安排
(一)测评方式
测评分为说课(仅现场资格审查人数超过22人以上的岗位进行第一轮次测评用)、微型课试教和体育专项测评三种方式,按测评工作方案要求对报考不同职位教师分别进行测评。受测评时间限制,我县拟对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22人的职位分两个轮次进行测评。第一轮次采用说课形式,对该职位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测评,按招聘职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选取前12名(含分数并列第12名)进入第二轮次测评。第二轮次测评采用微型课试教方式,其他只进行1个轮次测评的职位直接采用微型课试教方式进行测评。体育类考生采用微型课试教和体育专项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测评(试教占测评总分50%,体育专项测评占测评总分50%)。
1.说课(5分钟)
需进行第1轮次职位考生,按要求到相应候考室抽签确认测评顺序。考生提前5分钟进入备课室,根据说课内容熟悉教材准备说课(时间5分钟,此环节不评分),然后按工作人员引领到相应测评室说课(5分钟),评委予以评分。
2.试教(15分钟)
采取15分钟微型课试教方式进行。同一学科考生抽签确认测评顺序后,根据测评课题的教学内容,设计教学方案(时间20分钟)(此环节不评分),然后进行试教(15分钟),评委根据试教予以评分。
3.体育专项测评
2022年1月9日上午按要求到测评点抽签确认测评顺序,根据体育类考生相关测评要求分类进行体育专项测评,考官按相应体育专项测评办法予以评分。详见本公告附件1至5。
(二)测评时间及地点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我县采取人员分流的形式开展测评,共分3天进行。
第1天(2022年1月7日)
1.测评时间:上午9:00开始 — 结束。
考生须于测评日上午8:00前到达测评考点,进入相应候考室参加现场抽签报到。未按时到达者,视为放弃。
2.测评形式:说课。
3.测评对象:对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22人以上的学科进行第1轮次测评(该轮次为预选),根据《惠水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中小学教师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报名情况,预计有惠水民族中学语文教师,惠水县第一高级中学物理、化学教师三个职位需进行第1轮次预选,实际情况以现场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为准(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4.测评地点:惠水县第七小学(惠水县城北新区民中桥旁)
第2天(2022年1月8日)
1. 测评时间:上午9:00开始 — 结束。
考生须于测评日上午8:00前到达测评考点,进入相应候考室参加现场抽签报到。未按时到达者,视为放弃。
2.测评形式:微型课试教。
3.测评对象:所有职位,含经第1轮次说课测评预选出来的考生和所有体育类考生。
4.测评地点:惠水县第七小学(惠水县城北新区民中桥旁)
第3天(2022年1月9日)
1.测评时间:上午9:00开始 — 结束。
2.测评形式:体育专项测评
3.测评对象:对所有体育类考生进行体育专项测评。
4.测评地点:贵州省惠水民族中学(惠水县涟江街道园台北路36号)。
(三)测评试题:说课和试教测评试题由考官现场出题,出题范围为所报学段学科对应的贵州省现行统编教材。体育专项测评由考官根据相关专项测评方法进行测评。
所有测评项目总分均为100分(其中体育类考生分数按试教分数*50%+体育专项测评*50%折算)
(四)测评程序
1.测评顺序。考生测评顺序采用抽签方式确定,按同一职位从小号到大号的顺序进入相应测评室参加测评,如遇同一考场有两个以上学科,先抽取学科测评顺序。体育专项测评由考官根据相关测评方案进行测评。
2.成绩公布。测评成绩由主考官签名负责,测评结束后,测评成绩经审核无误后予以现场公布。测评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60分以上(含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的不得进入招聘程序下一环节。
五、防疫要求
1.考生须符合考试期间疫情防控要求,进入资格复审现场时须主动出示手机“健康码”和“行程码”,经工作人员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前需主动向工作人员如实报告14天内旅居史、接触史、发热史,并如实填写《防疫承诺书》。
2.考生须遵守国家和我省、我县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主动减少外出,外出时需做好个人防护,尽量不到公众场合和参见大型聚会活动。
3.考生中重点人员管控情况。 境外、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惠人员,一律按照“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12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进行管控;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报告地所在地(市、州)来(返)惠人员,分类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期间居家不外出,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前往人员密集地方;省外其他低风险地区来(返)惠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在抵惠后48小时内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到就近医疗机构开展1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和前往人员密集地方。如测评当天有上述考生,不能参加本次测评。
4.所有考生必须按疫情防控管控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如遇体温异常,在经现场卫生专业(医疗机构)人员(使用水银体温计测量体温达37.3℃以上,)确认有可疑症状的(体温37.3℃以上,出现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立即到就近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进一步诊疗。
5.考生要做好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和测评时按要求可摘戴口罩外,其余时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6.根据国家和我省、我县疫情防控动态规定,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我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一经查实不予聘用,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签订就业协议书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之签订引进意向书。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惠水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人才引进工作未尽事宜,由县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本次中小学教师引进有关事宜都将发布在惠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hs.gov.cn/),请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
0854-6230332(县教育局)
0854-6221862(县人社局)
附件1:惠水县2022年引进中小学体育教师篮球专项体能测评方法.doc(点击下载)
附件2:惠水县2022年引进中小学体育教师足球专项体能测评方法.doc(点击下载)
附件3:惠水县2022年引进中小学体育教师田径专项体能测评方法.doc(点击下载)
附件4:惠水县2022年引进中小学体育教师羽毛球专项体能测评方法.doc(点击下载)
附件5:惠水县2022年引进中小学体育教师花样跳绳专项体能测评方法.docx(点击下载)
惠水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
(信息来源:http://www.gzhs.gov.cn/xwdt/tzgg/202112/t20211231_721815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