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二、招聘计划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自主招聘大专及以上学历,检验、助产、护理学专业专业技术人员5名。(详见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临床护师(士)需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护理学专业;
3.年龄一般为18-35周岁;
4.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拟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1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5.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地点
符合条件者可持个人简历及相关资质材料到县妇幼保健院综合楼四楼人事科进行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2年2月14-17日,报名表现场领取,需提供毕业证、资格证和身份证等复印件材料。
(三)招聘方式
1.笔试+面试
(1)笔试:时间:2022年2月19日10:30-12:00;内容:三基知识。
(2)面试:2022年2月19日14:30开始。
(3)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
2.体检:总成绩前3名,进入体检资格。体检工作由镇远县妇幼保健院院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经过3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福利待遇
试用期工资1670元/月,试用期合格后按本单位聘请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基本工资1870元/月+职称工资(初级200元/月、中级350元/月)+工龄工资50元/年+月绩效)。咨询电话:0855-5716846(人事科)。
(信息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ORFTRMizKIeSdGw__UzIi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