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成立册亨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册亨县司法局,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选岗、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13名,分别下派到13个乡镇(街道)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册亨县户籍公民,退役军人报考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2004年7月31日及以前出生、1982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职在编国家公职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3.工作任职或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4.违反《信访工作条例》受到过治安处罚或其他处理的;
5.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6.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人员招考(聘)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7.被纪检监察或公安等机关立案调查未有结论的;
8.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职责及待遇
(一)职责
1.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规定;
2.接收矫正对象,办理衔接手续;
3.制定教育矫正方案;
4.对矫正对象实施日常管理,并负责实施对矫正对象的认罪、守法、劳动和学习等情况的具体考核工作;
5.依照规定做好矫正对象行政奖惩、司法奖惩的材料整理工作;
6.组织指导社会志愿者及其他矫正力量对矫正对象开展教育矫正工作;
7.组织开展对矫正对象的政策形势、法律法规、道德规范等教育活动,增强其法治意识和道德修养;
8.协调有关部门对矫正对象开展针对性的技能培训,为其就业、生活提供指导、帮助;
9.组织开展对矫正对象的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治活动,提高教育矫正实效;
10.组织落实矫正对象的公益劳动,增强其社会责任意识和悔罪改过意识;
11.协助司法所开展实地查访,及时了解矫正对象实际情况,落实应对措施;
12.开展调查研究,收集和整理社区矫正工作个案;
13.加强与社区矫正工作相关部门的协调,最大限度为社区矫正工作服务;
14.完成上级社区矫正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布置的相关工作;
15.协助司法所抓好相关工作。
(二)待遇
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工资待遇为每月4000元(含五险),实行按月发放。目标绩效奖金参照册亨县公益性岗位执行。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从2022年9月13日起至2022年9月18日止,每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
册亨县司法局(册亨县政务中心六楼),联系电话:0859-4212091。
(三)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须由报考者本人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报名。考生报名时需一并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人员可到册亨县司法局领取或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ch.gov.cn/)下载《册亨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报名表》(附件1)、《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2),如实填写并提交一式二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退役军人须同时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蓝底1寸免冠照片4张。
(四)资格审查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现场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发放准考证,发放准考证的时间为2022年9月21日至2022年9月23日,请考生注意关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ch.gov.cn/),同时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
(二)考试内容及分值
笔试为闭卷考试,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考试内容主要为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贵州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时事政治。试卷总分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若招聘人数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由领导小组组织加试,加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时间:2022年9月25日(星期日)上午9:00至11:00。
2.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测试》。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成绩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ch.gov.cn/)公示7天。
注:如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ch.gov.cn/)另行通知。
八、选岗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岗位。若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优先选择岗位,自愿放弃选择岗位的考生,签订自愿放弃承诺书,空缺岗位从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按程序递补。
九、体检
选岗人员作为体检对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本人后的三天内提出复查申请,超过时限申请复查的不予受理。体检复查在指定体检医院进行。体检及复查体检所需一切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如出现自愿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未参加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从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按程序递补。
十、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册亨县司法局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查阅档案、考察谈话等方式进行。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察现实综合表现。考察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从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按程序递补。
十一、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ch.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
十二、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招聘的,由县司法局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册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册亨县财政局备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从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按程序递补。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聘用期满的上月,由册亨县司法局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续签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十三、疫情防控
本次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家、省、州、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制定疫情防控方案,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具体规定详见附件3。
十四、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本次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报名费,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
(四)从事本次招聘工作的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凡参加本次招聘的考生,须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9-4212091。
监督电话:19985592685。
附件:1.册亨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报名表(点击下载)
2.诚信报考承诺书(点击下载)
3.册亨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考试疫情防控方案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传播,保障新冠疫情期间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省、州、县最新疫情防控规定,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和册亨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保障
成立册亨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本次公开招聘疫情防控日常工作。
二、重点环节管理
(一)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管理
1.出入口管理。司法局办公楼出入口安排人员全程值守,配备红外线测温仪、水银温度计、速干手消毒剂、贵州健康码二维码、场所码、口罩等。报名人员进入司法局办公区域必须佩戴口罩,并通过体温检测、贵州健康码、场所码检查和流行病学史询问等合格后方可进入。
2.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管理。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场必须进行全面清洁消毒,进入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人员之间间隔1米以上,保持现场区域通风顺畅,现场准备速干手消毒剂。
3.工作人员管理。负责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的工作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与报名人员保持社交距离,避免人员聚集。
4.资料管理。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中所收集的考生资料须集中放置消毒后方可正常使用。
(二)笔试考场管理
1.考场出入口管理。考试开考前至考试结束,考场出入口安排人员全程值守,配备红外线测温仪、水银温度计、速干手消毒剂、贵州健康码、场所码、口罩等。考生及所有进入考场区域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并通过体温检测、贵州健康码、场所码、检查和流行病学史询问等合格后方可错峰进入考场。
2.考场管理。考试前后必须对考场进行全面的清洁消毒,考生进入考场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查验身份时应配合摘下口罩,查验完毕随即戴上),考场准备速干手消毒剂。考场每位考生座位间隔需在1米以上。考试期间,保持考场内外区域通风顺畅。
3.考场电梯管理。考试前后必须对电梯间进行清洁消毒,电梯间外备避污纸(抽纸)、垃圾篓。
4.考场办公室管理。考试前后必须对考场办公室进行全面清洁消毒。
5.考务人员管理。所有考务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有关防控方面的安排、调度。
(三)体检管理
严格按体检单位要求执行。
三、考生管理
(一)考生防控准备
所有考生应根据当前防控要求做好相应准备,确保考试(含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下同)当天能顺利参加,因不符合防控要求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二)疫情防控要求
1.不符合国家、省、州、县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未解除隔离的疑似病例、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5.对流动、出行须报备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人员,未按要求报备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6.考试当天,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感染的考生,应配合工作人员按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到相应医院就诊,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7.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8.境外来(返)黔人员,未完成“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6次核酸检测”,未达到解除条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
加考试。
9.7天内有省外本土感染者报告且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县(市、区、旗)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陆地口岸城市来(返)黔人员中未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及其他需实行“3天2检”的人员,抵黔后须按规定实行“3天2检”,如超过24小时未完成第1次核酸采样,或超过3天未完成第2次核酸采样的,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10.原则上所有考生均须按照“应接尽接、应接必接”的要求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及加强免疫。
11.除符合其他防疫要求外,所有考生均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为确保入场检测进度,考生可提供纸质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检测机构出具的纸质证明或电子证明的打印件均可);可通过“贵州健康码”首页“核酸检测结果”栏查询;也可通过“贵州核酸检测”小程序查询,请考生入场前提前打开。
12.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考试期间,除核验身份时,考生应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13.考试开考前90分钟,考生即可开始接受检测进入考点,但不能进入考场。考生应尽早到达考点,提前做好入场检测准备,确保入场检测时间充足、秩序良好。不符合入场检测规定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14.考试结束,考生要按指令有序离场,废弃口罩应自行带走或放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15.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除考试相关公务车辆和工作人员车辆外,社会车辆不得进入考场。考生勿自行驾车前往考点,建议尽量选择考点附近住宿或提前乘车前往考场,要把堵车因素和入场检测时间考虑在内。接送考生车辆,应在距离考点大门一定距离处即停即走,避免造成交通拥堵。建议考生提前了解天气状况,做好防雨防晒、防寒保暖的个人防护准备。
16.为确保顺利参加考试,建议考生关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在“便民服务”栏里点击“各地防控政策”选择“出发地”和“目的地”,及时了解各地的防控政策;建议考生提前做好个人健康申报、提前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和“贵州健康码绿码”核验,若“贵州健康码”与本人状况不符,请立即咨询并及时按要求处置;为避免7天内所旅居县(市、区、旗)出现本土感染者影响考生参加考试,建议考生提前抵(返)黔,为进行相应次数的核酸采样预留足够时间。
“贵州健康码”使用和贵州省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851-12345。
(三)入场检测规定
入场检测时,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全部要求,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1.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
2.经检测体温正常(低于37.3℃);
3.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4.提供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需实行“3天2检”的人员,须按规定提供相应次数的核酸采样证明。
(四)入场检测步骤
考生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提前到达检测点排队,入场检测通道分别设置特殊检测通道和常规检测通道两类。
1.特殊检测通道
需实行“3天2检”的考生(即“贵州健康码”出现“温馨提示”弹窗或首页出现“需3天2检”标识),须主动进入特殊检测通道。
具体检测步骤如下:
考生到特殊检测通道提交考试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按‘3天2检’要求完成的相应次数的核酸采样证明”、“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准考证》《身份证》等相应证明材料交检测人员核验并接受体温检测。经检测合格的,准许通行。
2.常规检测通道
其余考生进入常规检测通道,具体检测步骤如下:
考生到常规检测通道提交考试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准考证》《身份证》交检测人员核验并接受体温检测。经检测合格的,准许通行。
如发现需落实“3天2检”的考生,立即转入特殊检测通道检测。
3.临时隔离检查点
符合其他疫情防控要求,但体温≥37.3℃的考生,须立即进入临时隔离检查点,间隔15分钟后,由现场医务人员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体温复测,经复测体温正常(低于37.3℃)的,可参加考试。经复测体温仍≥37.3℃的,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本方案由册亨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完善落实。
(信息来源:http://www.gzch.gov.cn/zwgk/tzgg/zfgg/202209/t20220906_763926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