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事业为上、公道正派,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和依法依规办事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办法,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同时,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盘州市国有企业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贵州盘兴能源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39名,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贵州盘兴能源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能安心在所报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招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6.原则上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9月1日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7年9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7.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拒服兵役的。
8.正在接收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9.曾被原单位开除或辞退的人员。
10.因个人不履行义务,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11.在行政事业单位招考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2.其他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盘州市人民政府网、盘州发布微信公众号、贵州盘兴能源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采取现场报名或线上报名的方式,不能现场报名的考生可将报名所需资料扫描打包发送至邮箱:345575058@qq.com(邮件命名格式:姓名+报考岗位+联系电话)。线上报名后,公司将在24小时之内以邮件、短信等讯息或者电话告知等方式反馈报名资料审查结果是否合格。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至2022年9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电话:0858—3140121,15329489998(封先生)。
3.报名地点:贵州盘兴能源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亦资街道胜境大道177号)。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招聘的,由其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在公司内部具有直系血亲以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应聘人员应当在报名时立即如实进行报告,未及时进行报告或经查实隐瞒亲属关系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并取消聘用资格。
5.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蓝底),电子一寸照需统一上传至指定邮箱(345575058@qq.com),照片需命名为“姓名+报考岗位+电话号码”);
(2)“报名表”、“报考承诺书”、“个人防疫情况申报表”各1份,由应聘者自行下载填写、打印并签字按手印;
(3)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应的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4)从事相关工作证明材料及突出实绩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
(5)考生现有工作单位的要出具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复印件;
(6)提供1个月以内(含)经公安机关出具的“三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7)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名时,报名表必须由本人按要求填写,报考人员应当仔细阅读并签署《报考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在招聘工作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所报考职位要求或相关证书证件材料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对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后,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列入公司人事考试黑名单。
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2比例方可开考,凡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减少或取消的岗位在贵州盘兴能源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五、笔试
(一)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在贵州盘兴能源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另行通知。
(二)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三)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五)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未参加笔试、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在贵州盘兴能源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笔试准考证》和24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以上证件不齐全不能参考。
《笔试准考证》领取人员名单、领取时间、领取地点在贵州盘兴能源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若因疫情防控需求等不可抗力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未完成笔试科目、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面试及总成绩核算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考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按实际笔试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领取面试通知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若未按时领取面试通知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在领取面试通知单期间,岗位空缺人数按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面试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递补人员名单将在贵州盘兴能源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一)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采取现场打分方式,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参加面试或未达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面试成绩亦相同,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组织面试考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贵州盘兴能源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七、体检、考察和政审
(一)组织体检。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体检,考生未按时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递补最多顺延2个名次,未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能递补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执行,对考生视力、心率、血压等项目的检查 ,在体检时采取当场复查的方式,对事后考生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不能当场复查的,须在结论出来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体检、复查的费用由参加体检、复查的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贵州盘兴能源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通知。
(二)考察和政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的情况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八、公示和聘用
(一)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贵州盘兴能源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为3天(日历天)。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新聘用的员工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的,经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薪酬待遇
(一)薪酬待遇:薪酬待遇参照《贵州盘兴能源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二)福利待遇:按照规定缴纳相应五险一金,并享受工会相关福利。
十、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贵州盘兴能源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党委统一领导下开展。
(二)贵州盘兴能源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监督电话:0858-3140009(贵州盘兴能源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也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应聘人员应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并对我公司微信公众号保持持续关注。
(六)本次招聘工作由第三方机构全程组织进行。
十一、本招聘方案由贵州盘兴能源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贵州盘兴能源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商盘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研究确定。
附件1: 能投公司2022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点击下载)
附件2:报名表.docx(点击下载)
附件3:报考承诺书.docx(点击下载)
附件4:个人防疫情况申报表.docx(点击下载)
附件5: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docx
凡报名贵州盘兴能源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的考生,须严格遵守《贵州盘兴能源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考生报名考试时应仔细阅读招聘简章、报考指南、考务通知、防控要求、温馨提示等内容,并在现场报名时签署《报考承诺书》和《个人防疫申报表》,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考试全过程,考生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检查,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出示疫情防控检查所需的健康码、行程码及其它相应材料。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同时取消其相应考试资格,并按相应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疫情防控重要提示
根据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规定,对本次考试考生的防疫要求如下:
(一)不符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二)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三)按防疫要求处于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四)对流动、出行须报备并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未按要求报备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五)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不得参加本次考试;有本土感染者报告地所在地级市(直辖市为区)的来(返)盘人员需在盘完成“三天两检”;行程码带星号等风险人员需在盘完成“三天两检”;盘州市外其他低风险地区建议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盘,并在抵盘后24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7天内未离盘人员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为避免考生到达我省后14天内所旅居地区调整为中高风险等级,建议考生到达考点所在地区前,在当地进行核酸检测。
(六)考试当天,经现场工作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感染的考生,应配合工作人员按要求到相应医院及时就诊,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七)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考生在进入考场需全程佩戴口罩(面试答题时除外)。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八)各科目开考前40分钟,考生即可开始接受检测进入考场。考生应尽早到达考场,在入场检测处,要提前调出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行程码,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确保入场时间充足、秩序良好。
(九)考试结束,考生要按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扎堆,保持适当安全距离。废弃口罩应自行带走或放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十)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二、考生入场检测规定
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考试,符合以上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持考试当天的本人贵州健康码、行程码绿码,提供24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经工作人员检测体温正常、消毒后才可参加考试。考生入场检测时和进入考点后,均须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入场检测具体规定如下:
(一)“双码”(贵州健康码及行程码)均无异常,且体温正常(低于37.3℃)的考生可以参加本次考试。贵州健康码使用咨询电话:9610096(省外需拨打0851-9610096)。
(二)体温≥37.3℃的考生,须立即安排进入临时隔离观察点,间隔15分钟后,由现场医务人员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体温复测,经复测体温正常(低于37.3℃)的,可以参加本次考试。经复测体温仍≥37.3℃的,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三)未按要求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考生须符合本文规定的可以参加本次考试的情形,并在考试全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规定以及本文要求,因不符合或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若考试前国家、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发生变化,则按照国家、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执行。请广大考生务必在考试前密切关注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的变化,做好相应的参考准备,确保顺利参加本次考试。
(信息来源:https://www.panzhou.gov.cn/jjpz/tzgg/202209/t20220909_764227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