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则
考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公开监督和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发布考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组织形式
黔西南州投资促进局成立考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三、考聘计划及职位
黔西南州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管理人员2名。详见《黔西南州投资促进局2022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考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聘对象及范围
黔西南州党政群、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试用期未转正和工勤人员除外)。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报考事业编制职位须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依据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考聘。
(二)参加公开考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以职位表(附件1)为准;
4.近三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截至2022年10月16日在职在编工作满5年;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8.符合公开考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按照国家和省、州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任职试用期或提拔担任现职不满1年的;
6.2007年1月1日以后未经州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招聘的事业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考聘工作按照审核审批、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0月17日至10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3.报名地点:州投资促进局办公室(兴义市民航大道中段黔西南州招商引资中心五楼)。
4.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公务员、参公人员参加报考的,需提供本人亲笔撰写的一旦录取则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的承诺书;
(5)《报名表》(附件2)一式份,报名表需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单位所在地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盖章;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近期正装两寸免冠白底彩照6张;
(7)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4)。承诺书须本人签字并经单位盖章。
(8)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
因《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影响考聘的,一律取消考聘资格。
5.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22年10月22日(上午8:20-09:00),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以及报名凭证到州投资促进局办公室领取。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
1.资格初审由黔西南州投资促进局办公室负责。州投资促进局办公室将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考,并说明理由;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留存报考人员信息表,供考察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本次考聘按计划考聘数与实际报名人数1:3比例开考;如达不到比例,取消该职位的考聘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聘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考聘资格。
六、笔试、面试及总成绩
笔试和面试由黔西南州投资促进局考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由州投资促进局考聘办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100分。
主要考察应试人员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实际应用知识、相关法律法规、逻辑分析能力及相关知识等。
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以及《准考证》原件,通过行程码、贵州健康码扫码为绿码及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2022年10月22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如因疫情防控需求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按照公告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
(二)面试
面试人员按照报考人数与考聘计划人数3:1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如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如面试人员达不到3:1比例,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确定参加面试对象。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分数需达到60分以上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以及《面试准考证》原件,通过行程码、贵州健康码扫码为绿码及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得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面试成绩也相同的,由考聘领导小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列入体检对象。
七、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按考试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考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如遇同一岗位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含复检)由州投资促进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统一在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含复检)须在考聘工作领导小组2名成员的引导和监督下进行。
4.体检标准严格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含复检)所需费用由考生自理。
5.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的,取消拟考察资格,并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八、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州投资促进局考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2.考察工作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查阅档案、考察谈话等方式进行。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察其现实综合表现。
3.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调动情形的视为不合格,取消拟调动资格。并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列为体检、考察政审对象。
九、公示和办理调动
根据报考者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对拟调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聘资格,并按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后再作出决定。
十、纪律要求
考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实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如有违纪情况发生,考生违反考聘规定和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其中有考场舞弊行为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考聘方案及各环节工作信息将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qxn.gov.cn/zwgk/zfjg/zrlzyshbzj/bmxxgkml_5135118/)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告或因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一、未尽事宜由黔西南州投资促进局考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确定。
联系电话:0859-3119255(州投资促进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13885956968(州纪委州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
附件:
1.黔西南州投资促局2022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点击下载)
2.黔西南州投资促局2022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3.黔西南州投资促局2022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传播,保障新冠疫情期间考聘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省、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贵州省2022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四版)》,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和州投促局实际,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保障
本次考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由州投资促进局2022年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开展,负责统筹组织考聘疫情防控日常工作。
二、疫情防控须知
凡报名参加州投促局2022年面向全州考聘事业人员考试的考生,须严格遵守本方案。网上报名时,须认真阅读相关考试的公告、通知等文件,并签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考试全过程,考生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检查,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出示疫情防控检查所需的相应材料,同时注意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同时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按相应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规定,对参加考聘事业人员考试的考生防疫要求如下:
(一)不符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二)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未解除隔离的疑似病例、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处于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五)对流动、出行须报备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人员,未按要求报备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六)考试当天,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感染的考生,应配合工作人员按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到相应医院就诊,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七)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八)境外来(返)黔人员,未完成“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6次核酸检测”,未达到解除条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九)7天内有省外本土感染者报告且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县(市、区、旗)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陆地口岸城市来(返)黔人员中未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及其他需实行“3天2检”的人员,抵黔后须按规定实行“3天2检”,如超过24小时未完成第1次核酸采样,或超过3天未完成第2次核酸采样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十)原则上所有考生均须按照“应接尽接、应接必接”的要求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及加强免疫。
(十一)除符合其他防疫要求外,所有考生均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检测机构出具的纸质证明或电子证明的打印件均可),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需落实“3天2检”的考生,其“3天2检”中第二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采样时间在考前48小时以内的,无需再重复提供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十二)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考试期间,除核验身份时,考生应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十三)开考前60分钟,考生即可开始接受检测进入考点,但不能进入考场。考生应尽早到达考点,提前做好入场检测准备,确保入场检测时间充足、秩序良好。不符合入场检测规定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十四)考试结束,考生要按指令有序离场,废弃口罩应自行带走或放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十五)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除考试相关公务车辆和工作人员车辆外,社会车辆不得进入考点。提醒考生勿自行驾车前往考点,建议尽量选择考点附近住宿或提前乘车前往考点,要把堵车因素和入场检测时间考虑在内。接送考生车辆,应在距离考点大门一定距离处即停即走,避免造成交通拥堵。建议考生提前了解天气状况,做好防雨防晒、防寒保暖的个人防护准备。
(十六)为确保顺利参加考试,建议考生提前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和“贵州健康码”“行程码”“同行人员密接码”核验,若“贵州健康码”“行程码”“同行人员密接码”与本人状况不符,请立即咨询并及时按要求处置。
“贵州健康码”使用和贵州省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851-12345。
四、入场检测规定
入场检测时,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全部要求,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一)本人贵州健康码、行程码、同行密接人员自查码和扫场所码均为绿码;
(二)经检测体温正常(低于37.3℃);
(三)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四)提供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
(五)需实行“3天2检”的人员,须按规定提供相应次数的核酸采样及检测结果证明。
五、入场检测步骤
考生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提前到达检测点排队,入场检测通道分别设置特殊检测通道和常规检测通道两类。
(一)特殊检测通道
需实行“3天2检”的考生(即“贵州健康码”出现“温馨提示”弹窗或首页出现“需3天2检”标识),须主动进入特殊检测通道。
具体检测步骤如下:
考生到特殊检测通道提交考试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同行密接人员自查绿码”、“按‘3天2检’要求完成的相应次数的核酸采样证明”、“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准考证》等相应证明材料交检测人员核验并扫场所码为“绿码”及接受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经检测合格的,检测人员在《准考证》上加盖入场检测合格章。
(二)常规检测通道
其余考生进入常规检测通道,具体检测步骤如下:
考生到常规检测通道提交考试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同行密接人员自查绿码”、“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准考证》等相应证明材料交检测人员核验并扫场所码为“绿码”及接受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经检测合格的,检测人员在《准考证》上加盖入场检测合格章。
如发现需落实“3天2检”的考生,立即转入特殊检测通道检测。
(三)临时隔离检查点
符合其他疫情防控要求,但体温≥37.3℃的考生,须立即进入临时隔离检查点,间隔15分钟后,由现场医务人员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体温复测,经复测体温正常(低于37.3℃)的,可参加考试。经复测体温仍≥37.3℃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六、考生须符合本文规定的可以参加考试的情形,并在考试全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省、州有关疫情防控规定以及本文要求,因不符合或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若考试前国家、省、州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发生变化,将根据新规定另行公布考试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务必在考试前密切关注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的变化,做好相应的参考准备,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温馨提示:为确保考生顺利考试,建议考生于考试前一天完成最后一次核酸检测工作,并提前准备好纸质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备查。
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点击下载)
黔西南州投资促进局
2022年10月8日
(信息来源:http://www.qxn.gov.cn/zwgk/rsxx/sydwkl/202210/t20221008_766552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