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入面试人员
《安顺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2年赴知名高校引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上人员为进入面试人员(详见附件1)。
二、面试安排
1.考试方式:
本次引才采取结构化面试,分值100分。
2.面试时间:
2023年2月19日(星期日)上午9:00开始
3.面试地点:
见《面试准考证》
4.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1)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
2月17日上午9:00-下午17:00
(2)面试准考证领取地点:
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安顺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11楼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参加面试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和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成绩计算
本次引才考试不设开考比例。
面试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考生面试成绩须达75分及以上,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进行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和聘用审批
(一)体检
体检必须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和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引才办统一部署,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须进一步核实引进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是否属公告规定的不得报名人员范围,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在考察中,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定有《公告》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或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9月30日前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档案材料等情况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应当组成考察工作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要广泛听取意见,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和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三)聘用审批
1.经报名、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部门)分块在县(区)人民政府网上,市人民政府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没有举报或者虽有举报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根据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举报事实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疫情防控要求
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等环节均按等《贵州省2023年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须知(第一版)》(附件2)的规定执行。
七、相关要求
(一)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实的,一经查证,即取消考试(考核)和聘用资格。
(二)报名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三)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后续相关公示、公告等信息将各县(区)人民政府网、市人民政府网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招聘部门网站发布,请适时关注。因报名本人未及时查阅的,责任自负。
(四)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的引进人员,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安顺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及公开招聘。
招聘咨询电话:0851-33281520
举报监督电话:0851-33525070
附件1:安顺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2年赴知名高校引才后续招聘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xls(点击下载)
附件2:贵州省2023年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须知(第一版).docx(点击下载)
安顺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2023年2月13日
(信息来源:http://www.anshun.gov.cn/zfxxgk/fdzdgknr/rsxx/zkzp/202302/t20230214_782081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