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满足用人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决定开展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人员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指导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招聘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备案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计划公开招聘备案人员6人,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3年及以前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到具体单位工作的定向生)。具体学历及专业等要求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7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对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或具有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5.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8.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参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6月。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2018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18年报考公务员,2019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 2018年);
3.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的;
4.截至2023年7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5.截至2023年7月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7.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9.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
10.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1.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7月3日9:00至2023年7月6日17:00期间在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官网(https://www.qnmc.cn/),点击2023年公开招考报名入口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7月3日9:00至7月7日17:00。
按照报名条件核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审核通过。
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3年7月6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2023年7月6日17:00至7月7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三)笔试准考证发放
报考人员于2023年7月13日9:00至7月14日17:00访问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上午9:00至11:30.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100分)及岗位能力测试(100分)。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为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书(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网上打印的本人报名信息表2份;
3.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4.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应加盖县级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5.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职业、上岗)资格或特殊专业方向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职称、执业(职业、上岗)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报考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和岗位调整情况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向社会公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另行通知,以最终发布的通知要求为准。
(六)面试
根据岗位的工作实际组织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取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总成绩计算及其他事宜
笔试环节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笔试环节成绩×50%+面试成绩×50%。
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以复试面试后总成绩高的确定为进入下一环节对象。
(八)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出现进入体检环节末位考生成绩并列时,采取适当方式对并列考生进行加试确定进入体检环节考生。体检必须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8〕221号)》和省,州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缺额时从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聘用。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人员薪酬福利、岗位晋升、职称评聘待遇等与在编人员同等待遇。经过考核,能力过硬、实绩突出、群众认可、表现优秀的,有计划纳入事业编制实名制管理。
(二)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54—8308053(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854-8512169(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纪委)
附件1: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点击下载)
附件2: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人员报名信息表.doc(点击下载)
(信息来源:https://www.qnmc.cn/tzgg/4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