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公示
剑河县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成绩公示期已满,现将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进行公示(附件1),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6日。在此期间考生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向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或向剑河县纪委县监委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二、体检对象
剑河县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围体检名单公示无异议的人员。
三、体检时间
2023年7月7日(星期五),上午7:30前在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统一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四、有关要求
1.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2.参加此次体检所有人员须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及体检费 300 元(现金;交由工作员代收,体检当日统一交医院)。
3.须带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用于粘贴在体检表)。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等检查,请在受检前一天22:00后禁食、禁水。
6.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如遇体检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按照《黔东南各县(市)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规定,不进行顺延递补。
7.入围体检的考生请注意,因我县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间安排紧,任务重,请各位考生及时查清本人学籍档案现存放地点,便于政审考察单位提档(注:报考岗位的学籍档案存放在剑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考生,档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提取,此类考生无需领取提档案)。
五、考生应关注体检相关通知,如因考生未阅通知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体检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疫情防控要求
请考生严格按照《2023年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须知(第一版)(2月20日修改版)》(附件2)要求落实防控措施。
咨询电话: 0855-5227189(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5-5221447(剑河县纪委县监委)
附件1:剑河县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围体检名单公示.xlsx(点击下载)
附件2:2023年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须知(第一版)(2月20日修改版).docx
根据国家、省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即日起,参加我省2023年各项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的考生须知晓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考生进出考点、考场时需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由考生自行决定是否佩戴口罩。
二、进入考点后,考生须迅速有序进入考场,不在考点内扎堆聚集。每场考试结束后,考生须迅速有序离开,不在考点附近逗留或扎堆聚集。废弃口罩应自行带走或放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三、若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异常症状影响他人考试的,须服从考点作出的调整考场等有关安排。
四、考试期间,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点,除考试相关公务车辆外,社会车辆不得进入考点。考生勿自行驾车前往考点,接送考生车辆应即停即走。考生往返考点途中,须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五、建议考生在考试前加强个人防护,减少聚集或流动,日常生活做到戴口罩、常通风、勤洗手、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六、考试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适时调整,广大考生务必在考试前密切关注相关通知信息,做好相应参考准备,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6日
(信息来源:https://www.jhx.gov.cn/zfbm/rsj/zfxxgk/fdzdgknr/jycy_5704441/202307/t20230706_807004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