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提升我镇就业率,根据市、县有关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文件精神,现在鬃岭镇范围内招聘6名城镇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主要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即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持《就业创业证》,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以下人员: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犯罪前科;服从组织分配,熟悉计算机操作,身体健康;学历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
(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三)持《残疾人证)的登记失业人员。
(四)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五)失去土地的农民及难以安置的退捕渔民转为城镇常住人口的登记失业人员。
(六)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七)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的失业人员(即零就业家庭成员)。
(八)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九)男年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及以上的失业人员。鬃岭镇户籍优先。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即日起到7月20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5:00,周末除外。
2.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所需材料: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一寸免冠照片1张,县人事局办理的失业证,其他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地点:鬃岭镇人社中心(地址:鬃岭镇河坝村)
联系电话:0857-3690105。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需提供报名所需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3年7月23日上午10点至11:30分。
2.面试地点:鬃岭镇人社中心。
(四)政审
鬃岭镇人民政府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复审。在复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不合格,报应聘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应聘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未能按规定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
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
6.在其他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五)公示
经面试、资格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纳雍县鬃岭镇公示栏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反映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反映问题查实并形成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试用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试用。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及待遇标准
补贴执行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结束且考核合格者由鬃岭镇人民政府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协议期为3年。工资为每月1760元(未扣社保之前)。
鬃岭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3日
(信息来源:https://www.gznayong.gov.cn/xwdt/tzgg/202307/t20230714_809497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