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绩及岗位排名
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有关事宜
(一)体检时间:2023年8月22日(星期二)。
(二)体检医院: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三)注意事项:
1.体检人员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本人近期1寸证件照1张、黑色钢笔或签字笔1支参加体检。
2.体检人员务必于体检当天上午8:00前到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大厅集中。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3.体检当日集中报到后,体检人员须按体检工作人员要求主动将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在第一个体检项目开始后,有携带或使用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的,一经发现,停止其后续体检项目并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体检人员体检前要切实注意个人卫生、休息和饮食,体检前请空腹,勿进食饮水(体检当日前一天22:00后须空腹,禁食、禁水)。保持个人通讯工具畅通。体检人员体检当日可自带少量饮用水及食品,但需部分相关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并经体检医生同意后方可进食;在体检过程中,请各位体检人员要按照体检工作人员的安排,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不得擅自离队,擅自离队的视为放弃体检,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体检当天应衣着宽松,不要穿连衣裙、紧身衣裤和有扣子或金属饰物的内衣,避免穿有装饰物(如亮片、金属扣、珠子、水钻等)的上衣,勿戴首饰,以免影响X光检查的结果。近视者请自备眼镜。
6.有月经期、服用药物、近期做过内痔治疗等特殊情况请受检前告知医生。已怀孕或可能怀孕的女性,请不要接受X光检查,并在体检开始前告知医生,否则责任自负。
7.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8.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研究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可在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合成成绩及拟进入体检名单.xlsx(点击下载)
三都水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3年8月16日
(信息来源:https://www.sandu.gov.cn/xwdt/tzgg/202308/t20230817_818235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