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永安镇人民政府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确保招录工作顺利进行,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永安镇人民政府计划招聘聘用镇、村干部2人,其中镇禁毒专干1人、润南村警务助理1人。
(二)禁毒专干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
3.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热爱禁毒工作;
4.年龄在35岁以下(1989年4月以后出生),熟悉计算机操作,高中及以上学历,有2年以上机关、村级基层工作经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警务助理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4.中共党员优先;
5.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截止2024年4月2日前在读的学生;被开除公职或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或影响期未满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二、招聘程序
1.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可于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7日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小二寸)到永安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党员需携带党员身份证明,同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统一面试
面试:2024年4月8日上午9:00开始,根据资格审查确定面试对象,总分为100分根据面试成绩,取岗位第一名聘用。
3.体检。体检标准按县级医院体检结论为准,对身患传染病、重大疾病等不宜参加工作的不予聘用。体检费用自理。
4.聘用。经政审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2个月,聘用期满后可续签。聘用期间到相应岗位,如有不服从管理、违纪违法行为的、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永安镇人民政府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三、聘用期待遇
1.禁毒专干待遇:工资为35000元/年(含单位和个人应交纳的社保费),工资按月结付。
2.警务助理待遇:工资为24000元/年(含单位和个人应交纳的社保费),工资按月结付。
四、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镇纪委和社会监督。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五、其它
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安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座 机:0851-22671066
电话号码:18585231086
联 系 人:姚地慧
永安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日
(信息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MsSbgx3MZUYPlrF55S2_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