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录原则
招录工作严格按照“公开条件、自愿报名、统一测评、分类招录、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
二、招录岗位
本次计划招录2人,具体招录岗位和资格条件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与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志愿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
(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退役军人及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服役及工作期间无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在地方无违法犯罪记录,执勤岗位能适应准军事化管理,具有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令行禁止的纪律意识;
(五)执勤岗位:男性,具有高中或中专文化程度(具有驾驶等特殊技能、具有服现役经历的可适当放宽),年龄为18周岁(含)以上26周岁(含)以下,身高160cm以上,身体条件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陆勤人员标准。
满足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录用:
①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有1年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且符合条件的人员优先录用。
②消防车驾驶(持有A1、A2或B2驾驶证)、无人机操作(持有无人机驾驶证)消防特种装备维修使用、潜水、指挥管理等急需紧缺、具备消防救援专业技能和实战经验的特殊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予以优先录用。
③具有体育、文艺专业特长的,予以优先录用。
④具有汽车维修工专业资质,能够维护保养大型车辆的,予以优先录用。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①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②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③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④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⑤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⑥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⑦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⑧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⑨其他不适宜从事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的。
四、招录流程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3日18:00。广大应聘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附件1),填写《望谟县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将电子档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1476953219@qq.com)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资格审查
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由招聘工作组逐一电话通知未通过原因,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初审通过人员本人要在2024年6月24日下午15时30分前到达望谟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现场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资格审查时,应聘者需提交以下报名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等负责。报名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招录条件的不予通过,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
①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纸质打印版)附件3;
②身份证;
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个人征信报告;
⑤个人提供本人体检报告。(定点体检机构:望谟县人民医院。地址:望谟县人民医院新院区);
⑥驾驶证复印件(报考驾驶员岗位人员)
⑦如是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有1年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的应聘对象需提供退伍证、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复印件,带原件以备核验。
(三)体能测试
报考执勤岗位的人员请自带体能训练运动鞋服。
体能考核测试:项目为3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具体测试操作要求及标准见附件4。体能测试达到60分以上视为合格。
(四)体格检查
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陆勤人员标准执行,并加做强制性脊柱炎血清筛查、腰椎CT、心理测试。
应聘对象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报告用于招聘单位进行审查。
(五)面试
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队列素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临场应变等方面的能力。
(六)政治审核
政治审核工作主要采取实地走访和函审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学习生活以及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是否有从事危害国家、社会安全活动等方面的情况。
(七)成绩计算
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
根据总成绩,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贵州163人事考试信息网向社会公布,公布时间为3个工作日。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
(二)培训试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安排到对应报名岗位进行培训,时间为1个月,培训试用期签订试用合同。
(三)入职培训及聘用
培训试用期结束后,能适应并志愿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的,由望谟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签订劳动合同。培训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予以解除试用期合同。
(四)其他
在招聘各环节中,如有考生主动放弃的,按照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对录用后未报到,入职培训期间退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空缺名额可在公示待补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职业发展和保障
(一)经批准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按照《贵州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职业保障机制实施意见》、《黔西南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职业保障机制实施细则》,实行按岗分级管理,工作满规定年限,根据个人综合素质、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可按比例逐级晋升。
(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与其岗位等级相衔接、符合消防救援队伍高强度、高风险和24小时驻勤备战等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政策。按照《贵州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职业保障机制实施意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三部分构成,工资内含“五险一金”部分,单位提供工作期间食宿。
(三)新聘用具有1年以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消防救援工作经历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不设置试用期,其他新聘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试用期为1个月。
(四)执勤岗位实行24小时驻勤制度。
七、报名咨询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望谟县消防救援大队:陈班长 18285945548
附件1:望谟县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汇总表.xlsx(点击下载)
附件2: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汇总表(电子版,需填写发至报名专用邮箱).xlsx(点击下载)
附件3: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docx(点击下载)
附件4: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docx(点击下载)
望谟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