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测评对象
具体测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测评方式
测评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三、测评时间及地点
测评时间:2024年6月27日(星期四)上午9:30开始。
测评地点:荔波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四、相关事宜
(一)测评考生需于2024年6月26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期间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到荔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人事考试中心)领取测评准考证,至下午17:30前未到场领取测评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测评资格。(注:委托他人代领测评准考证的,被委托者须持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方能代领。)
(二)参加测评考生须于2024年6月27日(星期四)上午8:3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测评准考证》开始签到进入候考室,至测评日上午9:00未到达候考室签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测评资格。上午9:00开始按考生签到先后顺序抽签确定测评顺序。
(三)测评总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70分,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测评当日,根据测评成绩排名按岗位引进计划1:1比例确定意向聘用对象,与聘用单位签订意向聘用协议书。对符合引进岗位条件并已签订意向协议书的应聘人员需服从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进入下一环节。放弃签订意向聘用协议的应聘人员,当日测评成绩视为无效。已签订意向聘用协议且拒绝(或放弃)参加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按意向聘用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由此导致岗位空缺或名额空缺的,经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予以递补。决定递补的,按测评成绩高低顺序进行最多不超过2次。
测评成绩并列的应聘人员,在测评当日由本考场的考官组再次进行测评,择优确定进入下一环节。
五、纪律监督
测评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六、荔波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荔波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bo.gov.cn/)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公示公告,认真阅读,熟悉有关程序和要求,并保持通讯畅通。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请及时拨打有关咨询电话进行了解,如因应聘人员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对发生因应聘人员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联系不上应聘人员本人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同时,我县考务机构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辅导班,请广大考生不要受虚假信息的影响,以免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荔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4-3615613
附件:荔波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测评人员名单.xlsx(点击下载)
荔波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6月24日
(信息来源:https://www.libo.gov.cn/zwgk/xxgkml/jcxxgk/rsxx/ryzp/202406/t20240624_849067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