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公示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两天(2025年3月29日至3月30日),公示期间,如发现公示情况不实,请向普安县转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反映。
二、体检相关事宜
(一)体检时间:2025年3月31日(星期一)。体检人员于体检当天8:30在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前往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无故不按时到指定地点集中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对象:体检对象为递交转聘申请、资格审查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
(三)体检事宜及注意事项
1、体检有关事宜
(1)体检工作由转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行业有规定的还须符合行业有关规定。体检过程中,如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增加项目进一步检查才能作出诊断的,由县转聘办安排应聘人员进行检查。体检结束后,体检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转聘办同意后进行复检。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在体检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体检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报到体检,证件与本人不符的,不得参加体检。
(3)体检过程实行封闭式管理,体检考生须将通讯工具等电子设备交引导员统一保管。体检期间,一律禁止以任何理由使用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一经发现,暂停其后续体检项目并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参加体检考生应听从引导员安排,有序进行体检。体检过程中,均以编号进行逐项检查。受检人员不得自报姓名、准考证号、毕业学校、家庭住址、父母姓名及工作单位等有关信息。
(5)体检期间,体检考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严禁考生亲属、朋友陪同。
(6)体检费、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考生在体检前勿饮酒,勿熬夜,保持正常清淡饮食,避免剧烈运动,以免影响体检结果,体检前一天晚上22:00后禁食、禁水。体检当日早晨,请勿饮水和进食,待做完部分检查项目(采血和B超)后方可进食。
(2)体检当天要穿轻便服装,不要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不要戴饰品;考生须注意个人卫生,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3)因怀孕人员医生不建议做X光检查和妇科检查,已确认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考生,请务必于体检当日联系县转聘办,如隐瞒身体状况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电话:0859—7237576(县转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859—7235133(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
附件:普安县转聘2024年“三支一扶”计划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服务单位 |
资格审查情况 |
是否进入体检 |
备注 |
1 |
何洁 |
女 |
地瓜镇林业站 |
合格 |
是 |
|
2 |
岑安益 |
男 |
新店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合格 |
是 |
|
3 |
江高雁 |
女 |
高棉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合格 |
是 |
|
4 |
刘烜廷 |
女 |
高棉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合格 |
是 |
|
5 |
张涛 |
男 |
白沙乡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 |
合格 |
是 |
|
6 |
张金波 |
男 |
龙吟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合格 |
是 |
|
普安县转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3月28日
(信息来源:https://www.puan.gov.cn/zwgk/rsxx/rykljzp/202503/t20250328_873001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