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我镇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根据工作需要,在继续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同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到艳山红镇部分村卫生室从事村医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相关规定,特制定《艳山红镇卫生院招聘乡村医生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式进行。招聘工作按照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选岗、公示、执业变更后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白云区艳山红镇白云村卫生室乡村医生人员1名、曹关村第二卫生室乡村医生人员1名。
本次《招聘简章》及相关招聘工作在艳山红镇中心卫生院公众号发布公告。请考生及时查看,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三)愿意为乡村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做贡献,基本理论扎实,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区域内岗位安排,工作安排,并能长期驻村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四)中专及以上学历;
(五)所学专业为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全科医学及相近专业,已取得白云区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或所学专业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资格;
(六)年龄满足在达到退休年龄前,可以完成6年及以上的服务期即可;
(七)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胜任乡村医生工作岗位;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截至2025年10月8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届毕业生或军队服现役人员;
6.已定向到其他具体市(州)、县(市、区、特区)、乡(镇)的人员(正式编制);
7.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9.不能按规定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其他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或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其他条件的;
10.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相关须回避情形的岗位;
11.执业专业不符、已在其他区县执业注册的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12.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明确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村卫生室。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9日09:00至2025年10月24日17:00。
2.报名地点:贵阳市白云区艳山红镇中心卫生院,白云区白云南路108号。
3.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需提供资料:
(1)填写《招聘乡村医生报名信息表》。
(2)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资格(执业)证书原件及证件复印件1份。
(5)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证件照3张(纸质照片贴在报名表上)。
5.报名要求。《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考生责任自负。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责任由考生自负。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6.本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应聘后必须在村卫生室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艳山红镇中心卫生院组织人员负责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报名。经审查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由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考意见。资格审查意见由办公室工作人员及时反馈给报考人员。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请报名人员务必按照《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在招聘工作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所报考职位要求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笔试为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1.笔试时间
2025年10月30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
2.笔试地点
考生须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笔试科目:《医学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4.笔试环节成绩计算
笔试环节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所有岗位均设置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未达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面试
由:艳山红镇中心卫生院组织面试工作,面试内容为乡村医生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考聘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若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人数确定参加面试对象,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办法另行通知。
七、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百分制成绩占60%、面试百分制成绩占40%合并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个人选择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艳山红镇中心卫生院研究同意后方可进行复查。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由白云区艳山红镇中心卫生院负责。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在考察中发现人事档案不符合专项审核要求或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补充完善的,考察不合格。
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十、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的人员,在白白云区艳山红镇中心卫生院公众号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作为拟聘用人员。
2.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聘用到所报考岗位工作,不能因个人原因要求换岗;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的村卫生室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招聘人员完成村卫生室的工作交接和个人执业变更注册后,在白云区卫生健康局备案开始享受乡村医生相关待遇。
十一、有关说明
(一)纪律监督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851-84600304。
(二)政策咨询电话:
0851-84601727(艳山红镇中心卫生院预防保健科)
(三)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事项等将在指定的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查看,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五)在招聘中,国家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六)应聘人员应在报名前取得相关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
附件1:招 聘 人 员 信 息 登 记 表
附件1
招 聘 人 员 信 息 登 记 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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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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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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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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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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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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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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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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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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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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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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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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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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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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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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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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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非常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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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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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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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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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岗位 |
以下岗位二选一: 白云村卫生室( ) 曹关村第二卫生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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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历
(含培训、实践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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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我已知晓 卫生室乡村医生招聘简章、并同意按照该方案参加考试和试用。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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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贵阳贵安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标准(试行)
贵阳贵安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标准
(试行)
一、房屋
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一所村卫生室,对行政村较大、人口 较多、居民居住分散的,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两所卫生室。乡 (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在的村可不设村卫生室。 新建村卫生室建筑面积不低于90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不低于60 平方米,服务人口多的应适当调增建筑面积,原已修建村卫生室 在房屋面积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下,按建筑面积不低于90平方米 的标准完成改扩建。村卫生室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公共卫生 室和药房,四室相对独立,并单独设置隔离区域。经县级卫生健 康行政部门核准,开展静脉给药服务项目的增设观察室,有条件 的村卫生室增设康复室、健康教育室。治疗室墙面满贴墙砖,配 备操作台,洗手池。诊室、公共卫生室、药房贴1.5米高墙砖。 药房配备标准药柜及药架。统一规范使用标识标牌,村卫生室命 名原则为“乡镇名+行政村名+卫生室(所、站)”,如一个行政村 设立多个村卫生室,可在村卫生室前增加识别名。可横式或竖式外挂,比例结合房屋实际缩放,但不得
改变样式、颜色和字体。
二、 设施配备
诊查床、诊察桌、诊察凳、候诊椅、资料柜、药品柜、电 脑、打印复印扫描一体机、担架、处置台、空气消毒机、除湿 机、温湿度计、消毒方盘、消毒缸、听诊器、水银血压计或上臂 式电子血压计、身高体重计或电子身高体重秤、腰围尺、电子视 力灯箱、便携式吸痰器、雾化机、访视包、出诊箱、氧气包、体 温计或额温枪、开口器、医用垃圾桶、锐器盒、生活垃圾桶、压 舌板、应急照明灯、村医个人防护用品,纱布罐、血糖仪、心电 仪、健康宣传栏,开展中医的要有脉枕、艾灸仪、针灸针、拔罐、刮痧板、理疗床、电磁波治疗器、TDP 神灯。
三、药品配置
乡镇卫生院结合各村实际,为每个村卫生室配备基本药品不 低于80种,必须配备高血压五大类降压药至少3种、糖尿病五 大类降糖药至少3种,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条件较好的村卫生 室可根据当地用药需求情况增加配备品种,各村卫生室建立药品 管理使用台帐按月上报,乡镇卫生院统筹调配,保障村卫生室用药需求,避免药品过期浪费。
四、 规章制度
各区(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编制村卫生室医疗 质量管理、医疗安全、人员岗位职责、门诊登记、法定传染病疫 情报告、医疗废物管理、免疫规划工作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服务管理以及药品、档案、信息管理等有关规章制度,并按统一规范制作上墙。
(信息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B637YjKf-b4XlOkN3iuNA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