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二)执业5年以上(执业年限计算至2025年12月31日);
(三)热心法律援助工作、具有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经验,熟悉法律援助相关程序规定、服务规范、案件质量评估标准;
(四)未受过行政处罚、行业处分、党纪处分,无其他不适宜担任法律援助质量评估专家的情形,参加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并取得称职等次的。
二、工作职责
(一)学习并掌握评估内容、评估标准、评分方法等工作要求,参与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工作。
(二)参与全市重大、疑难、复杂法律援助案件的研讨或办理工作。
(三)其他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工作。
(四)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经验交流、学习、培训活动。
三、专家入库方式和管理
(一)申请:资源库的组建,坚持“自愿申请、择优录用” 的原则。符合条件并有意愿参加的律师,需如实填写《六盘水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报名表》,经所在律师事务所审核签字盖章后,于2025年10月15日17:00前发送(签名盖章版和可编辑版)至邮箱lpsggflfw@163.com。
(二)资格审核:市司法局公法科、市律协联合对报名人选情况进行审核,择优入库。
(三)确定入选专家库律师名单后,在六盘水市司法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告。对正式招募人员,由市法律援助中心颁发聘书,聘期两年。聘期满后,根据情况续聘或重新组织招募。
(四)专家库成员根据质量评估工作需要,接受法律援助机构邀请,参与法律援助案件集中质量评估活动,服从法律援助机构工作安排。
(五)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调整。对不符合专业要求、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纪律的专家,予以取消入库资格。
附件:六盘水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专家报名表.xls(点击下载)
六盘水市法律援助中心
2025年10月10日
(信息来源:http://sfj.gzlps.gov.cn/flfw/flyz/202510/t20251010_886827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