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贵定县盘江镇中心卫生院医务人员专业队伍,结合2025年度本院实际工作需求,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拟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招聘方案。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核测评、考核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护士1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5年及以前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专业为临床护理相关专业。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
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职业奉献精神;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5.语言表达清晰、流畅、具有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及亲和力;
6.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7.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8.持有护士资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5.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四、报名、资格初审
(一)招聘信息的公告发布:
在贵定县盘江镇中心卫生院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数量、条件要求等有关情况。
(二)报名日期、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5日。
2.报名地点:
贵定县盘江镇中心卫生院办公室(联系电话18185412216、08544956661);
3.报名须知:报名需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名方式:线上报名,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本人有关证件和简历至贵定县盘江镇中心卫生院邮箱。邮件名称以“姓名+应聘岗位+毕业院校+学历” 命名。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凡符合招聘条件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及相关荣誉证书。邮箱地址:474306284@qq.com。
(三)资格审查
由贵定县盘江镇中心卫生院办公室根据规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认证件是否齐全和真实有效,认定报名者是否具备报考资格。
五、考核测评
1.初评。报考岗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3:1及以上的原则上开展初评,如需要开展初评的,应提前通知应聘人员初评时间及方式。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低于3:1的,由贵定县盘江镇中心卫生院决定是否开展初评环节。
2.考核。经初评或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考核环节。
考核地点:贵定县盘江镇中心卫生院行政楼会议室
考核方式:笔试(占比分50%)+综合性面试(占比分50%)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核测评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在贵定县盘江镇中心卫生院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备案手续。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后待遇及管理
(一)被聘用的人员需按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试用聘用合同。试用聘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报考人员签订。
(二)被聘用人员实行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聘用人员享受本院试用期人员同等标准的工资待遇。试用期满经科室考核合格,科室申请留用,享受相关待遇;考核不合格的,则办理有关解聘手续进行解聘。
八、招聘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医院纪检监察室监督,严禁招聘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严格执行政策,严格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
九、贵定县盘江镇中心卫生院是本次招聘工作的责任主体,未尽事宜由贵定县盘江镇中心卫生院负责解释。
贵定县盘江镇中心卫生院
2025年11月20日
(信息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JdXuzkyREt4HELeBgROUx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