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成绩及体检人员公示
纳雍县2025年度第二批次“人才强市”人才引进面试人员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2025年11月25日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站进行公示。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2025年11月25日—2025年11月27日期间,实名向纳雍县纪委县监委、中共纳雍县委组织部、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楚。对署实名举报并经查实确属违反有关聘用规定的,一律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二、体检有关事宜
(一)体检报到时间及地点: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于2025年11月28日上午8:30,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费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医院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考生收取。
(三)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按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风险防控指南(试行)〉的通知》(黔人社通〔2023〕125号)附件《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试行)》进行操作。体检医院由工作专班在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中随机指定,未经指定的其它任何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均不认可。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体检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
咨询电话:0857—3521758(中共纳雍县委组织部)
0857—3531064(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聘用管理股)
监督举报电话:0857—3532825(纳雍县纪委县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附件:附件1.纳雍县2025年度第二批次“人才强市”人才引进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x(点击下载)
附件2.体检注意事项.doc
体检注意事项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他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表》由受检者本人填写部分(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从经期开始至经期结束后3天止)的待经期完毕后再落实体检(一般在10天左右);怀孕者事先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并附医院报告)交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待孕期结束后再根据情况安排体检。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聘用。
8.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特别提醒:
1.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故意隐瞒或冒名顶替的考生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体检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自体检当日集中报到起至离开体检区域,一律禁止以任何理由使用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一经发现,暂停其后续体检项目并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
3.进入体检的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并按时参加体检;如因考生本人通讯不畅等原因,未能在体检当日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的,责任自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证件与考生本人不符或考生所持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5.女性考生请穿平跟鞋,勿穿有金属的内衣裤。
纳雍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纳雍县委组织部(代章)
2025年11月25日
(信息来源:https://www.gznayong.gov.cn/xwdt/tzgg/202511/t20251125_88975515.html)

